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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结婚证男方起诉要孩子要彩礼怎么办?

一、没有结婚证男方起诉要孩子要彩礼怎么办?
  
  (一)没有结婚证男方起诉要孩子
  
  1、孩子还未出世就分手的
  
  对于孩子还未出生的情况,如果是已婚夫妻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那么自然也就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如果是同居的男女朋友关系那么双方自己分开就行了,这就涉及到了今后孩子的抚养权。由于孩子是跟随女方出生且诉讼之前大多数也是跟随女方生活的,那么在以后的诉讼中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2、子女不满两周岁分手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是也不是一定会判给女方。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分手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分手的
  
  对未成年子女满十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是由子女自己决定跟谁一起生活。
  
  (二)没有结婚证男方起诉要彩礼
  
  此时由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故此需要返还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争取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方法
  
  离婚的父母一方,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做到如下几点,才能更好的争取子女抚养权:
  
  (一)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二)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三)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四)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五)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
  
  对于同居关系确定之后,男方父母支付了彩礼,但是男女双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形,一旦同居关系解除,男方提出彩礼的返还请求时,女方都是需要返还全部的彩礼的。若是在同居期间生育了孩子的,此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关系解除后具体由谁来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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