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如何申请诉讼中止 一、民事诉讼如何申请诉讼中止?

民事诉讼如何申请诉讼中止
  
  一、民事诉讼如何申请诉讼中止?
  
  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向法院申请中止诉讼活动,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是: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二、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三、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如果出现了诉讼活动中止的法定情形,不需要当事人申请,法院自然就会中止民事诉讼,没有以上这些特殊情况的,无缘无故向人民法院提出来中止诉讼的话,法院肯定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后彩礼能要回么,彩礼能否要求返还
      很多男方在结婚之前都会按照当地的习俗,给予女方一定的财物,我们称之为结婚彩礼。而要是日后男女很快就离婚的话,那么先前给付的彩礼能要回吗?关于......


·信用卡诈骗罪是单张卡五万吗
      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5万不是单张,是总计5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


·新婚姻法第24条补充版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第24条补充版规定的内容是什么?1、补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于2月28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援助律师能不能拒绝辩护,有哪些情况
      一、援助律师能不能拒绝辩护,有哪些情况《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最新私募基金备案规定?
      最新私募基金备案规定?  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主要规定:  《办法》规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


·一方有精神病问题能否盼离婚
      能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


·警察办案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警察办案时间的规定有哪些?一、办理案件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民警办案有法定期限,但前提是得从立案之日起计算。如果你报案后,公安机关并未予立案,这......


·偷税漏税罪改名新规定是什么?
      一、偷税漏税罪改名新规定是什么?偷税漏税罪改名新规定是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应当是改名为逃税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


·未续签合同要给双倍工资吗
      未续签合同要给双倍工资吗一、未续签合同要给双倍工资吗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


·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
      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首先,下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号,登陆账号。个人所得税APP非常智能,注册好之后,在个人中心完善个人信息,并添加银行卡......


·职工经济补偿金收不收个税
      职工经济补偿金收不收个税(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