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网签后备案什么时候能出?

网签后备案什么时候能出?网签后可以立案备案,房管局审核期限为10日,根据业务量的多少,一般在3-5日即可领取备案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是房屋交易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购房合同备案是指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30天内,开发商要向房管局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房产登记部门视购房者提供资料齐备情况,可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对符合合同备案条件的,房产登记部门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加盖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专用章予以注记。购房者可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查询公示。二、网签和备案的区别和作用1.网签和备案区别就在于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2.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4.两者的共同作用是 ,防止一房多买,但我们要注意的是网签是没有备案的法律效力的,只能实现备案的管理效果。办理好网签后如要实现备案的法律效力还必须要到当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网签和备案程序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进行规定的,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严格基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并提交规定的材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注册商标品牌如何维权?
      未注册商标品牌如何维权?方法一,准备商标在先使用知名度、商标被恶意抢注的证明证据,在抢注商标的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递交证明。方法二,......


·一、工资不按时发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工资不按时发随时辞职可以吗?可以申请辞职。另外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为由被迫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有下列......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契税交法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契税交法(一)普通住宅0--90平方米(含90平),内环内总价在330万(含330万)以内,内外环间总价在200万(含200万)以内,外环外在1......


·旅游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旅游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一、旅游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旅游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双方协商、......


·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项目都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项目都有哪些故意伤害是公诉案件,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达到了轻伤以上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同样故意伤害也......


·2023河南征地补偿价格是什么?
      为了推进社会的发展,进行大型的工程建设,我国很多地方都面临着征收土地的问题,以河南为例,很多地方的土地都会被国家征收,土地征收必然与居民的切......


·女方在哺乳期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
      女方在哺乳期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一、女方在哺乳期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1、女方哺乳期离婚,可以要求得到婚后共有财产的大部分或者全部,以及主......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怎么区分?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怎么区分?财产的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是: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


·(一)没签劳动合同被公司辞退员怎么赔偿
      (一)没签劳动合同被公司辞退员怎么赔偿1、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是怎么确定的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是怎么确定的《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是怎样进行的?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是怎样进行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需要分情况进行:1、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财产,各地法院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