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分居五年能判离婚不?

夫妻分居五年不一定可以判离婚,分居只是说明双方的一种婚姻状态,并不是离婚的条件,法律上只规定了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是:(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两种行为都是违反一夫一妻原则、破坏婚姻秩序地严重过错行为。夫妻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经调解无效,应当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的,还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遗弃是指对其家庭成员负有抚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同样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人为夫妻一方,受害人则不限于其配偶,也包括其他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①双方分居的原因只能是感情不和,不包括因客观原因的分居,如因为工作原因或者出国留学导致两人分居;②分居的时间已满二年,且该二年分居时间应该是不间断的、持续的,如有间断,应当从最后一次同居之日起重新计算两面二年的时间。符合这二个要件,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主要是考虑到失踪一方下落不明,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及家庭义务,说明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适用该条款时要注意:①一方必须是被依法宣告失踪,而不是未经宣告的事实失踪。②应一方被宣告失踪而请求离婚的,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才能解除婚姻关系。由于被告缺席,因此,人民法院审理这样的离婚案件无需进行调解,而可以直接判决准予离婚。夫妻之间存在分居的情况,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说明夫妻关系不好,是否可以判离婚应当根据实际的夫妻情况而定,一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进行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对宣判离婚,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网络诈骗上百万判几年?
      网络诈骗上百万判几年?网络科技的不断进步带来的不仅仅是生活质量的提高同时还有犯罪率的上升,近些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上的各大平台实施诈骗行......


·意定监护与法定监护有何区别?
      意定监护是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第一次规定的制度。意定监护是区别于法定监护的一种制度,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最信......


·玩忽职守罪造成损失怎么进行处罚?
      玩忽职守罪造成损失怎么进行处罚?一、玩忽职守罪造成损失怎么进行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一、现在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
      一、现在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


·变更抚养权最有力的证据指的是哪些
      变更抚养权最有力的证据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了在若干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


·不能认定为自首的情节有哪些
      自首属于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关系到犯罪分子的量刑问题,因此诉讼过程中一定要对自首情节进行仔细认定。但是也会有一些情形是不能被认定为自......


·一、变更劳动合同能降薪吗?
      一、变更劳动合同能降薪吗?依据《劳动合同法》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一、婚前按揭购房婚后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前按揭购房婚后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


·冒充国企领导是否构成招摇撞骗罪?
      冒充国企领导是否构成招摇撞骗罪?一、冒充国企领导是否构成招摇撞骗罪?应当构成放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个人独资企业欠债股东用还么?
      个人独资企业欠债股东用还么?个人独资企业欠债股东需要还债,个人独资企业一般属于个体户,只能由本人承担相关债务。依照公司法相关法知律规定,如果公......


·引渡的条件有哪些?
      引渡这个概念在当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提及率越来越高,体现了不同的国籍体系,不同的犯罪类型和不同的文化需求。嫌疑人和罪犯在国家与国家的引渡越来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