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一、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1、工伤赔偿同员工有没过试用期没有关系,只要等级相同,补偿金额是一样的;
  
  2、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二、停工留薪费
  
  1、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3、如情况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
  
  4、定残后停发,享受伤残待遇。
  
  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用 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护理标准进行给付,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 定残后的护理费用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为基数,分为: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平均月工资 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平均月工资 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平均月工资 30%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伤残一级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 名称 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备注 残疾赔偿金(一级至四级)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
  
  2、按照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
  
  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
  
  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遂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制度是什么?
      遂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制度是什么?当今社会,市场经济在不断地发展当中,许多大企业以及中小企业都加入到了市场经济的浪潮之中。在企业的经营......


·挪用资金1000万还不上怎么办
      挪用资金1000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规定如下: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


·口头遗嘱见证人亲戚可以吗
      口头遗嘱见证人亲戚可以吗?订立口头遗嘱时候亲戚不能做见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


·生母确认抚养权的情况是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后,有时候孩子会归父亲抚养。之后父亲再婚,由继母抚养孩子。当父亲因为意外身亡时,照顾孩子的重任就到了继母身上。这是,作为生母,往......


·追尾货车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追尾货车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营运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被损车辆在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


·公司法人和自然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和自然人的区别是什么在我国,法律上把我国的公民都称为自然人。并且,公司法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生活中符合国家要求的自然人就可以担任公司......


·房产证继承后是不是新证
      房产证继承后是不是新证继承过户就是去办理新的房产证了,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成了之后,继承者也能够拿到一份新的房产证,上面有新的产权信息。《中......


·公司注册后多久能注销?
      公司注册后多久能注销?一、注册公司多久后可以注销公司注册后,只要手续齐全,随时都可以注销。二、注册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1、公司清算组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作用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作用是什么?由于国家政策的放宽,现在注册公司流程越来越简单了。我们注册的时候常常会发现有个法人代表资料,这个就是登记公司......


·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
      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一、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继父或继母是指子女对母亲的后夫或父亲的后妻的称呼;继子女是对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


·刑事案件哪些人可以申请回避
      刑事案件哪些人可以申请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