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会导致许多安全隐患,酒后驾车怎么处理
一、酒驾的隐患
1、车辆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事故的发生就是必然。2、路况的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降低饮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对光、声的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从而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3、视觉障碍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视像会不稳,色觉功能也会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4、心态不稳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5、易疲劳酒后易犯困、疲劳和打盹,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二、酒后驾车一般怎么处理
根据案情的不同分别适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或者听证程序。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的交通管理处罚,可以按简易程序当场进行处罚;对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交通管理处罚决定,经告知,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转入听证程序进行交通管理处罚;其他情形按一般程序进行交通管理处罚。1、简易程序(可由1名交通民警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制发当场处罚决定书;备案。2、一般程序:受案;调查取证(询问、检查、收缴、鉴定);制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复核;决定处罚;执法处罚决定书。3、听证程序: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接受听证申请;送达听证通知书;组织听证;制作听证笔录和听证意见书;转入一般程序。
三、酒后驾车应如何处罚
根据《道理安全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以下处罚:第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三、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第四、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第五、一年内有违反上述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以上就是酒后驾驶会导致许多安全隐患的相关内容,酒后驾驶是一种很危险的驾驶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也很多,就是这些隐患才造成了许多的交通事故发生。在法律上对于酒后驾驶的处理是越来越严,希望您为了家人和自己的安全,喝酒以后一定不要驾车上路,以免发生危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虚开增值税票罚金是多少?
虚开增值税票罚金是多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劳动法》全文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全文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
·军婚离婚财产分配公式标准有哪些?
近年,出现了不少军婚夫妻离婚现象,军婚离婚财产的分配也成了备受关注的问题,其实,军婚夫妻与一般夫妻的离婚财产分配是不一样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一、醉驾情节轻微举例具体是指什么?
一、醉驾情节轻微举例具体是指什么?醉驾情节显著轻微,需要司法机关依据具体情况确定,也就是说“显著轻微”也会看具体后果的程度。对于醉驾型危险......
·登记结婚一定要彩礼钱吗
一、登记结婚一定要彩礼钱吗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
·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动人员在用人单位入职前会签订劳动合同,这份劳动合同产生的效应,就是劳动人员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双方就劳动形成的一种关系,......
·透析病人犯罪怎么处理
如果透析期间病情稳定的,需要拘留。如果判刑后的罪犯患有严重疾病危及生命,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申请办理保外就医,但办理保外就医后家属必须常......
·南京市江宁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南京市江宁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南京市江宁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征收集体土......
·一、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抚养权到哪起诉?
一、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抚养权到哪起诉?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
·涉及外国人的案件由谁立案侦查?
涉及外国人的案件由谁立案侦查?我国《刑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处理,必须适用中国法律。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不论犯罪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
·我国偷税漏税处罚太清了吗?
我国偷税漏税处罚太清了吗?不是处罚太轻是根据法律的条款来进行处罚;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偷税漏税的处罚如下: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