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司法机关宣布拘留是否就是羁押?

根据法律规定宣布拘留是否就是羁押?根据法律规定宣布拘留不是就是羁押,拘留和羁押作了如下区别:“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执行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刑事诉讼法》第82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二、拘留和羁押的区别是什么?1、刑事拘留,不是处罚,而是公安机关采取的一种临时强制措施。拘留对象是有重大犯罪嫌疑,且有可能继续犯罪、逃跑、自杀或串供的人。拘留期限为3日,经公安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嫌疑人可以延长30日。拘留期间,排除犯罪嫌疑的随时释放,查明犯罪证据的,随时报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立即释放。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继续羁押。2、羁押,指因犯罪嫌疑被拘留、逮捕,等候法院审判的期间。法院如果判决无罪,立即释放,并赔偿被羁押人经济损失。法院如果判决有罪,羁押期间折抵刑期。3、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拘押场所就是看守所。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当代社会,普通老百姓对于形式方面的一些具体的强制性措施,并不是特别了解,甚至是以违背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和羁押措施是完全一样的,两者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实际上宣布拘留并不是羁押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二手房贷款预审
      二手房贷款预审,是指贷款者提供个人资料给银行进行初审,只有通过了,才有资格获得目的银行的正式贷款。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的审批流程如下:1、收到......


·最新的婚姻法全文
      年最新的婚姻法全文?我国的《婚姻法》已经废止,目前经过最新的修订整编实行的最新的《民法典》,与婚姻相关的法律问题以及规定都应当按照《民法典》......


·工伤认定程序时间限制是什么?
      受伤总是难免的,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受伤情况可能会很小不会造成严重的损失,但是如果是重大的受伤就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伤痛同时也会给自己的经济带来......


·发生车祸如何请求赔偿
      发生车祸如何请求赔偿一、发生车祸如何请求赔偿(一)起诉时申请才财产保全由于诉讼过程耗时较长,肇事方可能在诉讼过程中将肇事车辆转移过户......


·非法集资处置流程2023是如何规定的
      一、非法集资处置流程是如何规定的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并处......


·2023河南灵宝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河南灵宝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在我们国家河南灵宝征收土地的时候,具体的补偿金额的项目并不能够确定,因为他跟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政府制定的......


·医患纠纷处理合同应该怎么写
      医患纠纷处理合同应该怎么写一、医疗纠纷处理合同医疗纠纷处理合同是合同双方就双方产生的医疗纠纷达成的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


·第二天能不承认酒驾吗
      当事人第二天自己可以不承认酒驾,但公安机关也不会因为当事人不承认自己酒驾了就不追究法律责任了。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并不完全取......


·一、店面租赁违约怎么进行处理?
      一、店面租赁违约怎么进行处理?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


·犯罪分子被批捕后最快多久判刑?
      一、犯罪分子被批捕后最快多久判刑?从逮捕到判刑的时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那么需要说明的是,批捕之后还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说......


·一、未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未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