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确权行政诉讼流程是如何的

商标确权行政诉讼流程是如何的
  
  一、商标确权行政诉讼流程是如何的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对受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下列情形除外:
  
  其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其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其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裁决: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有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行为之一的,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告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二、商标行政诉讼如何补充新证据
  
  被告依据原告或者第三人用书面形式或在庭审过程中以口头形式明确提出其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补充证据。补充证据的申请形式与原告或第三人表示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证据的方式相对应,如果原告或第三人是书面形式,被告也应用书面形式;如果原告或第三人是口头形式,那么,被告的申请方式,也可用口头形式,但是如果被告在庭审中发现原告或第三人以口头形式明确地提出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外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证据的,应当当庭用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补充新的证据,如果法庭当庭准许并要求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庭审后判决前被告以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补充证据的,法院审查准许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准许被告补证,同时将裁定书送达原告或第三人,并通过再行开庭质证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可以买吗
      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在房产市场中也存在,因为价格、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响,也会有购房者想买,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可以买吗?......


·保险代理公司法人变更程序有哪些
      保险代理公司法人变更程序有哪些?每个公司都有固定的法人,公司法人意味着其承担着公司的全权责任和义务,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法人要更换......


·办案期限过了拘留的犯人必须释放吗?
      办案期限过了拘留的犯人必须释放吗?拘留时间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一般签劳动合同都是怎么签
      一般签劳动合同都是怎么签(一)签订劳动合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1、了解你的需要和你未来雇主的需要。聘用合同谈判需要权衡与协调,要在这类谈判中......


·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什么是一致行动协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


·新劳动合同法与派遣工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运用得越来越频繁,因其有两点好处:一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承担的用人单位责任较少;而是聘用劳务派遣工方式非常简便。为了了解新劳动合同......


·工程质量事故类别有哪几种?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


·担保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担保贷款的风险有哪些1、贷款抵押“优先权相对不优先”的风险。抵押权是基于商业银行和借款人(或为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的第三人)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


·离婚后男孩归谁抚养权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时常会看见小夫妻因为各种矛盾而闹离婚。夫妻在选择离婚之后,必须要考虑的两个问题就是离婚后的财产与子女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


·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范围如何划分?
      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范围如何划分?在当今社会中,许多人都会遇到关于人身损害的问题,此时如果选择法律手段来解决相关问题,可以规避许多纠纷和不......


·房产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一、股权转让过程和流程第一,通过公证,第二,通过工商变更。公证是为了证实所有当事人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