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确权纠纷由谁处理?

土地确权纠纷由谁处理?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确权的基本定义
  
  1、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力的内容。
  
  2、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二、土地确权六类常见纠纷处理原则
  
  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承包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的,各村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对农户承包地原四至范围内的实测面积,应据实确权登记给原承包户,对超出的部分承包地不得强制收回。
  
  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原则上扣减
  
  对承包地被依法征(占)用,已得到相应补偿,在确权登记工作中,一律从承包地块的面积中减除,进行变更登记。
  
  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
  
  对因国家、省、市、区建设道路被用作取土用土,且无法复垦的承包地,仍按原农村二轮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备注栏内注明取土面积及用途,但对征用后的承包地多出的应当确认有承包户以防止发生新的纠纷。
  
  公益用地占用的分情况处理
  
  对村组内所建公路、机耕路、塘、坝、渠、学校、办公室等生产公益事业占用的承包地,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未享受一次性补偿的,仍按原农村二轮可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到户清册备注栏中注明情况。
  
  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
  
  对二轮土地承包后,个别组以大稳定小调整的形式进行土地调整的,可以按照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由组民实行民主协商,形成决议,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不予确权
  
  对于农户未经依法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变成宅基地的以及其它设施的,暂不登记,对获准建设房屋的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累犯自首有用吗?
      累犯自首有用吗?累犯自首当然有用。因为累犯从重处罚,但是如果自首的话,有机会从轻减轻处罚;没有自首,就没有这个机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


·一、交通事故目击证人作用有吗?
      一、交通事故目击证人作用有吗?交能事故的目击证人肯定是有很大的作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湖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湖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一、湖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1、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


·附带民事诉讼不予受理可否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不予受理可否上诉什么是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


·一审判决无罪国家赔偿有吗
      一审判决无罪国家赔偿有吗一、一审判决无罪国家赔偿有吗一审无罪,是没有国家赔偿的。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


·在民间借贷时
      在民间借贷时,当事人之间的借款时往往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只是写一张欠条或者甚至连欠条都没有写,只是凭借转账的记录等等,当借款人到期不归还借款的......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评估?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评估?股权转让中有几种情形需要进行资产评估:一、个人股权转让资产评估,是股权转让中必不可少的股价前置程序,交易双方根据资......


·非法集资亿万元怎么判?
      非法集资亿万元怎么判?十年以上。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


·一、在我国怎么确定劳动关系日期?
      一、在我国怎么确定劳动关系日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应该是从实习期开始的第一天就算起。而不应该是转正以后。二、其他法律规定没有什......


·国有土地使用证继承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继承吗?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继承的,土地使用证继承和别的继承并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以当事人的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


·商标超过续展期续展费用是多少
      商标超过续展期续展费用是多少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如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