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规定有哪些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都是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三、合同纠纷的诉讼状有哪些基本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应该灵活确定,像是劳动合同纠纷的话,就不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应该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管辖的。自己确定不下来管辖法院的话,可以提前咨询一下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票发行及上市法律意见书(2)
      第二部分股票发行、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第一节××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股票发行、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引言)一、出具法律......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父母是否办理合法的婚姻登记,可以将所生的子女分为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对于非婚生子女,我国法律上也是做出了较多保护的。那么我国关于非婚生......


·拐卖儿童应该判多长时间?
      拐卖儿童应该判多长时间?拐卖儿童应该判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拐骗儿童罪量刑,应按《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


·检察院没批捕多久通知?
      一、检察院没批捕多久通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


·拆迁时城管有没有权力强拆违建?
      拆迁时城管有没有权力强拆违建?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于违法的建筑进行拆除时,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城管进行强制拆除,并且对违建人员进行......


·转让按揭二手房有什么注意的
      在我们生活的周边,您可能看到过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在房屋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情况下,由于需要用钱,不得不将该按揭买来的二手房再卖出去。那么,对于转......


·一、醉驾案底几年可以撤销?
      一、醉驾案底几年可以撤销?被判处拘役的,属于犯罪。犯罪案底无法消除。因为犯罪案件的卷宗要形成档案,保存备查。即使相关档案材料到达保存期限需要销......


·债权人诉讼要注意什么事项
      债权人诉讼要注意什么事项一、债权人诉讼要注意什么事项债权人诉讼要注意以下事项:1、注意证据的收集。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


·合伙公司法人如何确定的?
      合伙企业一般分为两种,即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并且,合伙企业要求必须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承担相应的风险、共同出......


·近亲结婚近40年,婚姻也是无效的吗?
      近亲结婚近40年,婚姻也是无效的吗不少落后地区,由于受到封建迷信影响,仍会存在近亲通婚的习俗。有些近亲结婚的夫妻可能已经结婚将近数年甚至数十......


·收养孤儿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收养孤儿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不管是单身人士还是夫妻若想要收养孤儿、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自然要先满足了《民法典》中规定的条件,然后在按照要求办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