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遗产纠纷诉讼管辖怎么确定的

遗产纠纷诉讼管辖怎么确定的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遗产继承纠纷,主要包括当事人有无继承权的纠纷及当事人因分割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在这类诉讼中,当遗产分布在不同法院辖区时,需要区分主要遗产和非主要遗产,如果遗产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的,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例如房屋所在地,为主要遗产地;如果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便于法院查明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遗产的范围及继承份额等问题,从而有助于法院正确地解决纠纷。诉讼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和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以此证明你是合法序列继承人,《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1、配偶。夫妻关系自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成立。 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婚姻”的人相应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必要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认定。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尚未出生的胎儿(遗腹子),在遗产分割是应当为其保留继承份额;出嫁的女儿有同等的继承权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5、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遗产在办理继承时,如有遗嘱的应该按照遗嘱规定进行继承办理。没有遗嘱的应该按照继承顺序继承。继承人员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继承人员,协商遗产继承的份额和遗产数量。无法协商的可以诉讼到人民法院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到期公司还没续签的话怎么办
      公司跟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以后如果不续签员工本人肯定也会觉得非常不安,其实还是公司的相关领导人员还是没能够提起对续签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的......


·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赔偿规定是什么?
      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赔偿规定是什么?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涌向陌生的城市,追逐自己的梦想;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涌向陌生的城市,追逐自己的梦想;对房租租赁注意事项的更深刻掌握,有助于您在日常生活中更为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利益,确保......


·盗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不管是怎样的犯罪,其实都是有具体的行为方式的。但反过来说,在有一些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其实并不是必然就会构成犯罪,因为大部分的犯罪都不是行为犯......


·经济法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经济法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一、经济法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耕地、自留地是不可以抵押的,除非是经发包方同意抵押......


·一、法律规定自书遗嘱如何做鉴定?
      一、法律规定自书遗嘱如何做鉴定?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


·子女代写的遗嘱有效吗?
      子女代写的遗嘱有效吗实践中,经常出现老人不会书写,想立遗嘱时由子女替代书写的情况,此情形下遗嘱是否有效呢?遗嘱有效须满足实质要件条件和形式要件......


·婚前财产婚后征收怎么分割?
      婚前财产婚后征收怎么分割?由于拆迁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拆迁房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拆迁发房离婚分割情况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1、如果被拆迁......


·当事人和外国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和外国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一,当事人和外国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一)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和外国人离婚,国内一方,应携带的证件、材料:1、本......


·实际施工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在发包人经承包人催告支付工程款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享有的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包括什么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包括什么人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包括什么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