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二房东可以收取转让费用吗?

二房东可以收取转让费用吗?在房东同意的情况下,二房东才可以转租并收取转让费用。转租的限制条件主要是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因为租赁权权能及性质法律上不明确。如果明确转租权的存在是一种固定确定的权利的话,限制转租就没有什么太大的实际意义。首先,出租人目的是获取租赁房屋财产的收益,是自己经营财产的一种方式,说是经营,是因为如果没有经济效益,那就是出借而不是出租了。可以看出,出租人是以财产收益为出发点和最终目的的,而限制转租好像适得其反:因为承租人也具有使用财产效益最大化的必然倾向,转租的前提是该承租的财产在转租后能获得更大的效益。如果限制太多,转租的动力就会减弱,一方面财产得不到转租后的最佳利用;另一方面原出租人租金也得不到有利的保证。其次,限制转租不能有效达到立法限制转租的目的。立法限制转租的目的无非是交易安全。交易安全方面,没有转租也可能造成交易风险,这和转租后可能造成的风险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如果避免过大交易风险,完全可以通过提高租房押金达到这一目的。另外,合理督促承租人履行交纳租金的义务本来就是出租人自己有效避免风险的最好办法。转租后的承租人也完全可以根据转租人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出租权来避免自己的风险,决定是否承租。二、不可以转租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3、预租的商品房。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在司法实践中,房东可以与二房东签订有关租赁协议,其中应当明确说明是否允许二房东转租,如果明确说明了不可以进行转租的,那么二房东私自转租就是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的,那么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买房迁户口的问题
      关于买房迁户口的问题,每个人在的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孩子学校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因此,没有必要刻意去改变什么,只要是需要的就去改变。当然,......


·拾得遗失物属于占有么?
      拾得遗失物属于占有么?拾得遗失物属于占有的,因为实际上对于捡到东西的人员来说,他们对物品可以进行一个实际的控制,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规......


·火电厂征地程序是什么?
      火电厂征地程序是什么?火电厂,是用火力发电的电厂。在用地归属属于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


·追肇事逃逸致死后续应该怎样处罚
      追肇事逃逸致死后续应该怎样处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


·夫妻债务如何划分,怎么分夫妻债务
      夫妻债务如何划分,怎么分夫妻债务一、夫妻债务如何划分在实际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夫妻债务中绝大多数都是夫妻共同债务。(一)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


·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为?多长
      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为?多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


·高密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高密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山东省高密市土地共有二类:1、一类区片补偿标准:区片价:61000元/亩;基本农田:73200元/亩;建设用地:61000元/亩;未利用地......


·公司法里面董事的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里面董事的职责有哪些?公司的董事一般作为公司的股东,行使股东应有的权利。董事的民事行为权利高于自然人,对公司的运作和财产负责,这也是......


·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登记离婚必须符合的实质条件有:1、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过结婚......


·诈骗罪是不是自诉刑事案件
      诈骗罪是不是自诉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


·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有哪些类型2023一、行政强制执行有哪些类型(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