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专利转让合同模板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专利转让合同模板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转让合同模板,最近一段时间我国对于专利等知识产权非常的重视,因此也出现了大量的专利转让的情况,对于专利转让人来说他们都想知道专利转让合同模板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专利转让合同模板
  
  专利转让合同范本转让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
  
  专利申请人:_______;专利权人: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申请号: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限:______;
  
  本专利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
  
  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
  
  (注: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即在合同中明确授权性质是独占实施许可,排它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可以采取生产许可,使用许可或销售许可等形式。)
  
  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范围:_________。
  
  (注:授权的技术实施范围、即授权的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转让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受让方支付年费,但应从许可证使用费中扣还受让方所支付的年费。)
  
  (2)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内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___。
  
  (3)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_______。
  
  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_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月___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实施本专利技术:________。
  
  (3)(排它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许可合同外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自己实施或者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技术性能担保条款
  
  转让方承诺对本专利技术的下列技术性能和指标承担保证义务:____。
  
  当本专利技术在实施中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时,转让方应退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并补偿受让方由此而花费的额外开支。
  
  转让方不对实施本专利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如利润、产值、销售额等)承担保证义务。
  
  专利权完整担保条款
  
  转让方向受让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①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②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③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④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⑤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⑥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转让方如果不如实向受让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受让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转让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应由转让方到庭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如发生专利权被告无效的情况,合同随之解除。在专利无效宣告确定之前,受让方已经支付的使用费,受让方不得请求转让方返还。
  
  二、商标注册
  
  基本介绍商标注册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只有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该商标所有人才享有商标专用权。
  
  正确理解商标注册的意义掌握商标注册的知识对开创名牌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段主要特点
  
  1、 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
  
  2、 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 受法律保护。
  
  3、 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
  
  4、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5、 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6、 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
  
  7、 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办理途径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服务平台7月24日,国内首家商标服务o2o平台“标天下”上线,将集合全国商标服务机构为全国企业服务,解决行业信息阻塞问题。其运作模式为商标服务机构免费进驻并发布公司介绍及商品,而企业用户通过该平台的筛选功能选择商标服务机构,下单付款至第三方平台,拿到相关受理号后,再确认付款给该服务机构。
  
  商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注册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商标名字无法通过查询 经过多次的经验在商标起名方面领悟了一些要诀供您参考
  
  1、中文商标注册风险相对低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市场在商标起名部分必须有所侧重。比如皮具行业较喜欢带有图案的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的较喜欢带有中文的商标。那么如果您的企业主要市场是在中国大陆的尽可能选择中文作为商标名。根据商标审查标准中文与图案在审查方面会存在一些区别。在查询的时候主要是通过中国商标网数据库查询只需要输入您要查询的文字比如输入“哲力”即可显示与“哲力”相关的查询结果。但查询图案的时候必须准确判断该图形的所属元素并且在数据库中选对图案元素一旦图案元素选错或偏离将直接影响查询结果加大注册的风险。因此企业在商标起名的时候尽可能多考虑中文商标。
  
  2、避免使用商标法限制的词句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旦作为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几率非常大。
  
  ①仅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②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③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首先跟其它的转让合同是一样的都需要写清楚转让人以及受让人的基本信息,然后就是写清楚转让的专利的编号以及受到法律保护的情况。具体的您可以在当地找一家比较专业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详细的询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算不算工伤一、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算不算工伤?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的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


·工伤认定什么时间申请比较好
      从事高危行业、建筑行业的职工往往很容易受伤,很多受伤了的职工都不知道怎么申请工伤认定,这往往就耽误了法定的申请时间,最终也是给自身造成不利的......


·抢劫罪犯罪特征是怎样的
      抢劫罪是一种性质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因此,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将抢劫行为规定为重罪,给予行为人严厉的处罚。而在进行处罚之前......


·如果商场破产购物卡怎么办?
      一、如果商场破产购物卡怎么办应当作为破产债权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没破产,有接管人,应向接管人要求退还。查询商场是属于哪家公司的。直接上他们......


·撤销婚姻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我国法律不断的完善,婚姻自由是众所周知的一项规定,但仍旧有人违反相关的规定,比如包办婚姻这一类活动就受到了您的关注,但是......


·劳动法中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劳动法中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2023年诈骗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一、诈骗多少的金额可以立案1、诈骗金额达到3000至10000元以上,可以立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诉讼离婚需要费用都要哪些?
      诉讼离婚过程中,不仅花费的时间、精力比协议离婚的多,就连在需要承担的费用上面,也是远大于协议离婚的。那通常诉讼离婚需要费用都有哪些呢?若你不是......


·婚姻无效确认之诉的说法正确吗?
      婚姻无效确认之诉的说法正确吗?在民事诉讼上的确认之诉是不需要被告的,之间请求法院确认存在夫妻关系即可,如果涉及其他纠纷,可以另案起诉。无效婚......


·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现象近来普遍发生。为了补偿房屋拆迁户,经常给予拆迁户一定的补偿。为了是法律文件能够适应事实发展,关于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文件也会时有变......


·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工伤保险条例外》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