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酒交通事故死亡应该赔偿多少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赔偿。具体赔偿数额,因各省市制定的标准不一致,你可去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他们有这一标准的。
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第三十七条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第三十八条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二、法律对保险公司的理赔项目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中。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 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一)项外,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 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一)项费用外,还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醉驾在情节比较轻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吊销驾驶证并规定五年之内不可以考取驾驶证,但是在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肇事人不但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只要是刑事处罚都是会有案底的,自己的子女也是不可以当兵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品房交房的标准是什么
商品房交房的标准是什么一、商品房交房的标准是什么(一)开发商交房的法定条件1、开发商应当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分户验收表、面积报告实测报......
·反倾销应诉流程是什么
反倾销应诉流程是什么企业应诉外国对华反倾销调查基本流程:1、申请人提出立案申请企业应提高警惕,联系进口商密切关注立案动态,做好应诉准备。......
·如何进行证据调查申请
如何进行证据调查申请一、如何进行证据调查申请?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
·一、执行拍卖对抗买卖不破租赁是否有影响?
一、执行拍卖对抗买卖不破租赁是否有影响?执行拍卖对抗买卖不破租赁是有影响的,租赁物租前已设立抵押权或被法院查封,由此产生的所有权变动,将不能适......
·职员至工作中难免会受伤
职员至工作中难免会受伤,此时可以按照规定,请求进行工伤鉴定,若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请求之后,初步确定此种病情是职业病的,会按照职业工伤与职业病......
·作品临摹侵不侵犯著作权?
作品临摹侵不侵犯著作权?作品临摹并不一定就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临草他人作品不用于商业目的,只是自己学习欣赏的是不构成侵权的。法律依据:《著作权......
·主编与出版社签订合同要不要单位盖章?
主编与出版社签订合同要不要单位盖章?一、主编与出版社签订合同要不要单位盖章?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一份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销售伪劣化肥罪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销售伪劣化肥罪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
·签订居间合同还算诈骗吗,居间合同如何签订?
签订居间合同还算诈骗吗,居间合同如何签订?一、签订居间合同还算诈骗吗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
·一、南京醉驾7人死亡要如何处罚?
一、南京醉驾7人死亡要如何处罚?醉驾致人死亡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
·男方出轨离婚有抚养权吗?
在现代社会,夫妻双方要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双方争执的问题。在现代这个复杂多变的婚姻生活中,男方可能因为出轨而导致家庭的破裂,那么男方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