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委托监护和协议监护的区别是什么?

委托监护和协议监护的区别是什么?协议监护与委托监护的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委托监护是由合同设立的监护人,委托监护属意定监护,可以是全权委任,也可以是限权委任。而协议监护是指由同一顺序的监护人之间进行协商一致,推选出由谁或者由哪几人担任监护人一职。其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2、主要适用群体不同委托监护又叫意定监护,主要适用群体是老年人,通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协议监护适用群体是所有人。3、监护人不同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中国的监护制度分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两种情况。委托监护的监护人可以是所有人,而协议监护的监护人受法律规定。二、关于委托监护:1、委托监护可以是全权委任,也可以是限权委任。前者如父母将子女委托祖父母照料或配偶将精神病人委托精神病院照料;后者如将子女委托给寄宿制学校、幼稚园等。2、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的解释,委托监护不论是全权委托或限权委托,委托人仍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只有在确有过错时,才负担连带赔偿责任。3、即法定或指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因委托发生移转,委托监护人只承担过错连带赔偿责任,其在尽到监护之责而无过错时,被监护人之行为如依法律仍须由监护人负责时,则由法定监护人承担。综上所述,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监护制度分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协议监护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指定监护人,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录了口供没被拘留会留案底吗
      录了口供没被拘留会留案底吗?录口供不会有案底的,录口供只是接受调查的一个程序或过程,在接受处罚或定罪量刑前还属于嫌疑人,仅录口供没有后续的处罚......


·审查起诉意见书要求格式是怎样的?
      一、审查起诉意见书要求格式是怎样的?1、首部包括制作机关、文书名称、文书编号、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和涉嫌罪名、案件来源、侦察过程中各个法律......


·狭义附随义务是指的什么?
      狭义附随义务是指的什么?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设立......


·高空坠物致亡全楼是否都有责任
      高空坠物致亡全楼是否都有责任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


·信用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信用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一......


·根本违约适用于劳动合同吗 一、根本违约适用于劳动合同吗?
      根本违约适用于劳动合同吗一、根本违约适用于劳动合同吗?根本违约不适用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


·我国男性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
      我国男性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费用包含哪些
      土地使用证办理费用:(1)申请表10元/份。(2)交易费住宅每平米6元,车库、商业店面每平米10元,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3)契税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在生活当中,建设工程的完成通常是有很多人的合作情况下才可以将
      在生活当中,建设工程的完成通常是有很多人的合作情况下才可以将一个完整的建筑工程修建好的。对于工程的工程质量,不会是有一个人来进行负责的。不同......


·拆迁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在拆迁纠纷的民事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有其实施的客观基础,因为民事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在我国已有先例可循。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民法理论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