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老婆有外遇要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老婆有外遇要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老婆有外遇要离婚财产分割首先是协商一致分割,其次是平均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诉讼的过程是什么?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a、请求离婚;
  
  b、小孩的抚养问题;
  
  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诉状最好,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现实生活当中,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如果存在着出轨的这种现象的话,完全可以协议离婚,或者是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但不管是哪一种离婚的方式的话,必须要关于财产问题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之下,也会有法院来进行一个合理的判断,一般情况下出轨不会影响财产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医疗期
      员工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需注意:1、医疗期满后不能直接......


·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要怎样处罚
      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要怎样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抚养费要给到多大年龄
      抚养费要给到多大年龄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


·地下埋藏物归属权是怎么规定的
      地下埋藏物归属权是怎么规定的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国家虽然已经出土了一些珍贵的历史文物,但是毕竟对于底下的埋藏物,是属于未知的。所以......


·端午节加班几天?
      一、端午节加班几天?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端午节放假1天(时间为农历端午当日);如果公司在端午节当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要支付不......


·经济合同无效会怎么样?
      经济合同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有购销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借款合同等等,是基于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合同。不过,如果经......


·社保补缴扣款前离职怎么办?
      社保补缴扣款前离职怎么办?根据现行社保相关政策规定,企业职员辞职后如不想断交社保,可以继续自己缴纳社保费用。但需按照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具体操......


·一、买卖不破租赁补充合同在签署后一定会有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补充合同在签署后一定会有效吗?买卖不破租赁补充合同在签署后并不是一定会有效,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


·农村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
      农村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


·房屋产权变更的几种情况
      房屋产权变更的几种情况三种情况。1.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2.房屋继承3.夫妻间产权更名房屋产权人变更如何办理1、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


·工程质量事故分级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分级是如何规定的?虽然企业在施工前也施行了责任制度,即在发生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时,实行的是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的方法。但在社会生活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