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赔偿金的计算年限与经济补偿的起算方法还不一样,即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如果这个用工之日在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前,即 2008年1月1日之前,此时是否也要从用工之间起计算呢?答案是肯定的。这似乎违反了法无溯及力的原则,但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只能执行。司法实践中都是按追溯到超过劳动合同法生效的用工之日来计算的。二、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需要对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履行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的。经济赔偿的标准是需要职工对照自己的情况去进行计算的,而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只有支付经济赔偿金这一种后果,劳动者如果不想失去这份工作,可以通过仲裁强制要求公司履行劳动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处理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车?
      随着社会工业化和交通的发展,使汽车成为人们出行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但随之而来的是交通事故的不断发生。那么,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车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如何申请减刑?申请减刑需要什么材料?
      一、如何申请减刑?犯人在监狱服刑的时候,其家属一般是不能申请减刑的,减刑应由犯罪分子或者监狱提出申请。申请减刑的流程如下:对于被判处无期......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程序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程序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流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包括:1、要约收购义务豁免,2、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


·商标侵权应怎样惩处 ?
      商标侵权应怎样惩处?一、商标侵权应怎样惩处,商标侵权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


·入职时我们会和企业事业单位签订许多的协议,但这些协议中可能有
      入职时我们会和企业事业单位签订许多的协议,但这些协议中可能有一些是在入职时签订的话对自身不利的,但大多数的应届生对这些并不了解,其中入职时签......


·公司破产和个人破产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破产和个人破产的区别是什么??公司破产和个人破产的区别主要是破产行为发生之后受到损失的主体不同。破产很好理解,就是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


·上海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
      上海房价贵,买卖二手房是一个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解决现有房屋紧张的重要方式。房地产市场混乱,尤其是二手房交易更加复杂,房子关乎到每一个人的基本......


·商标申请在先原则是什么意思?
      商标在先原则指的是,在存在两者或者两者以上的申请,在同一产品或者是相似的商品进行申请的时候,商标局先受理最先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另外一方......


·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一个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会影响
      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一个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会影响到一个企业的经济收益,也关系到企业的信誉,甚至有些工程的质量是与民众的生命息息相关......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了解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标准,首先要明白什么事交通肇事。交通肇事,顾名思义,即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或者不可避免的因素发生的一系列包含碰撞......


·在工作时间扭伤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时间扭伤算不算工伤?工作中把腰扭伤属于工伤。只要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都是工伤,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职工工作时间,工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