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当庭变更诉讼请求是否合法?

民事诉讼当庭变更诉讼请求是否合法?1、民事诉讼当庭变更诉讼请求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民诉证据规定》(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第34条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同级别的法规,时间在后的效力优先。《民诉证据规则》的效力优先,因此,变更诉讼请求,应在举证期满前提出。但另一方面,《民诉证据规则》在实践中适用备受争议,法院也使用也较松动,因此,当庭变更诉讼请求,也是可以的。二、诉讼请求变更的程序要求是什么?诉讼请求的变更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法发〔2008〕42号)第七条“关于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以及提出反诉时的举证期限问题。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内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后,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对举证期限有约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从以上几处规定看来,对变更诉讼请求期限的规定和表述不统一,包括“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一审举证期限内”和“举证期限届满前”,因一般认为举证期限应在法庭辩论结束前,因此,当事人应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诉讼请求变更的申请。民事诉讼程序在我们国家规定的相对来说是比较详尽的,比如说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变更诉讼请求的话,那么对方也相应的获得了一定的举证期限,因此如果当庭进行变更的话,对方将可以申请到一定时间的举证期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上如果有字写错了应该怎么办
      合同上如果有字写错了应该怎么办一、合同上如果有字写错了应该怎么办?合同上如果有字写错了的话双方应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及时更改,如果条件允许......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60天就失效了吗?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60天就失效了吗?在劳务关系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劳动纠纷,并且相当大的一部分纠纷而言,当事人并不懂得如何去及时维护自己的合......


·犯罪分子贩毒2023克判多久?
      犯罪分子贩毒2023克判多久?一、犯罪分子贩毒克判多久?《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期间延迟开工有工资吗?
      疫情期间延迟开工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什么流程?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什么流程?现在流行手机软件,很多互联网公司都会不断推出软件作品,这种软件著作权也是一种知识产权。公司完成软件编写后,......


·非法集资报案和立案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刑事法和民事法在运用的时候,都需要满足国家的规定以后,才会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针对非法集资也是如此。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有时候令您防不胜......


·工伤纠纷属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
      工伤纠纷属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一、工伤纠纷属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工伤纠纷属于仲裁受理范围,仲裁机构的受理范围主要包括: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


·为什么《民法总则》没有个人合伙的相关规定?
      为什么《民法总则》没有个人合伙的相关规定?《民法总则》没有个人合伙的相关规定的原因  普通的民事合伙是合同关系,应当由合同法调整,商事合伙如......


·安全生产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安全生产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内容是什么?一、安全生产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内容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


·个人转让著作权交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转让著作权交个人所得税吗?1、个人转让著作权交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


·大永高速征地补偿都有哪些规定?
      大永高速征地补偿都有哪些规定?在我国因为发展经济、旧城改造、道路交通建设等原因经常会发生占用土地的情况,虽然我国的土地都是国有土地和集体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