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员工被行政拘留公司有权辞退么

员工被行政拘留公司有权辞退被行政拘留并非过失性解除的法定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失性辞退并无行政拘留一项。对于受到法律追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该条仅第六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而,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由解除劳动合同。二、行政拘留对员工履职有什么影响?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尽管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上述我们提到的意见中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也即员工被行政拘留后即使尚未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停发工资。此外,如果因为员工被行政拘留,因而给公司带来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者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在承担举证责任后,员工也是有被因此辞退的可能。员工被行政拘留后即使尚未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仍可停发工资。根据《意见》规定,职工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辞退员工,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情形。其中在过失性辞退里面,若是员工构成犯罪,在人民法院的有罪判决书生效后,用人单位才能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解除当事人的劳动合同。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聘用公司法人协议怎么写
      聘用公司法人协议怎么写公司法人的担任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说都是必须的,因为国家有关法律对此有着强制规定,但是在实际的商业活动中,有的企业因为......


·行政公益诉讼规定的受案范围和程序构建是怎样的
      行政公益诉讼规定的受案范围和程序构建是怎样的一、行政公益诉讼规定的受案范围(一)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作为行为行政作为行为侵犯了公共利益,但......


·一方净身出户能不能免除还贷责任
      一方净身出户能不能免除还贷责任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做出处理,约定双方该如何来清偿这样的债务。但有的时候,离婚夫妻可能会约定一......


·交通事故逃逸不构成犯罪该怎么处理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交通事故逃逸的,那就一定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其实并不然,虽然逃逸属于事故中比较严重的情节,但法律中也没有规定只要有逃逸行为就......


·欠钱不还他名下什么也没有怎么办?
      欠钱不还他名下什么也没有怎么办?一、欠钱不还他名下什么也没有怎么办?对方确实是没钱只能中止执行1、如果债务人明显是为逃避债务,来对抗债权......


·著作权不保护的客体的是哪些
      著作权不保护的客体的是哪些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人类......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有关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有关赔偿标准是多少?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


·设立私募基金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设立私募基金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一、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1、公司式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标准是: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赔偿费用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医疗费......


·多次职务侵占怎么处罚
      多次职务侵占仍然是按照职务侵占罪定罪,只不过职务侵占的数额是累积相加的,从案发后能够查询到所有侵占行为的数额进行累积计算。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我国的土地闲置税怎么收?
      我国的土地最终使用权是归国家政府所有的,我们在需要使用土地时,都需要向国家进行申请,并说明申请的土地要怎么使用,国家为了防止您进行储存土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