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遗嘱房产如何过户?
一、对于无遗嘱房产如何过户?
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协商继承、公证继承、诉讼继承。
协商继承,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管局申请房屋过户。
公证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诉讼继承,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由于继承人均为法定继承人,无论是协商、公证、诉讼,都不需要缴纳契税。
二、房产继承登记手续有哪些?
(一)房屋评估
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二)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三)房屋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房产的过户在遗嘱的情况之下也是可以进行处理的,需要按继承的方式来进行过户,但对于继承者来说就要协商好,从而再提交相关的过户费用,这样才能得到房管部门的认可,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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