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家暴离婚受冷静期的限制吗

家暴离婚受冷静期的限制吗家暴想要离婚的并不受“冷静期”的限制,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的对“冷静期”的规定,只有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时才适用“冷静期”制度,是充分尊重和保障夫妻的离婚权利自由的体现。由此说明“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所有的离婚情形,发生家暴现象,确实导致感情破裂,到法院去离婚的话,就没有所谓的“冷静期”适用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家暴离婚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进行:1、协议离婚需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2、诉讼离婚需要起诉状,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对方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孩子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等,对夫妻感情破裂证明及财产证明也要提交。二、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法院在判决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如果能够收集到证据表明对方有家暴的,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予以一定的考虑,并且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夫妻离婚,一般平均分割共同财产,但是在分配过程中法院通常会采用男方照顾女方、有过错方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进行分配。但是,男方存在家庭暴力是法定赔偿的事由,所以,女方有权向法院申请男方少分财产。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出发进行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客户一直拖欠货款处理以及规定是什么?
      客户一直拖欠货款处理以及规定是什么?客户一直拖欠货款处理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


·关于我国聚众淫乱罪是咋定义的?
      关于我国聚众淫乱罪是咋定义的?一、关于我国聚众淫乱罪是咋定义的?聚众淫乱罪(刑法第301条第1款)的定义就是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


·无效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无效对吗?
      无效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无效对吗?一、无效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无效对吗无效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


·合同到期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到期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新刑法冒用身份证怎么处罚
      新刑法冒用身份证怎么处罚一、《刑法修正案(九)》对居民冒用他人身份证的处罚规定《刑法修正案(九)》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


·什么是侦查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在我国,侦查是全部刑......


·17周岁算不算童工,童工的年龄是多少岁
      17周岁算不算童工?我国关于童工和未成年工的界限是以年龄为判断标准的,那么这个界限是多少岁呢?如果行为人已经满了17周岁,是否还属于童工呢?针对这些......


·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


·走私100多条烟怎么判刑
      走私100多条烟不是看数量定罪,要看走私烟的金额,个人走私烟,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办营业执照吗,其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因此,这也就限制了农民的使用范围。如果农民想要使用土地,需要经过村委会的同意。对此,......


·找到兼职协议需要办理吗?
      找到兼职协议需要办理吗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故可以不必和他签订书面合同,但如果为预防将来发生纠纷、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