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河南省诈骗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河南省诈骗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河南省诈骗立案标准是诈骗数额达5千元的公安机关即立案追溯。河南省诈骗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五万元、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涉嫌诈骗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三、涉嫌诈骗罪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每个省份规定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肯定是有差别的,意思就是在河南,如果受害者被骗的数额低于5000元,一般情况下对方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如果不报警的话,自己被骗的这些钱恐怕也很难追回来,所以报警还是很有必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调解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民事调解书的有效期是多久民事调解书一经作出并送达双方当事人,除被撤销外,将永久有效。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自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


·财 产 协 议
      财产协议甲方:,男,身份证号码:乙方:,女,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为明确婚前、婚后双方财产所有权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事宜,防止今后......


·公司辞退员工年终奖金要付吗
      公司辞退员工年终奖金要付吗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劳动关系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辞退员工多久不能重新招聘?
      辞退员工多久不能重新招聘?一、辞退员工多久不能重新招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


·怎么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受贿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侵犯了国家对......


·定金交付后承租方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定金交付后承租方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通常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中会写清违约条款,在实际操作中,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责任通常是支付一个月的......


·内幕交易罪的主体怎么认定?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金融秩序持续更新,这也使得新型犯罪不断增多,内幕交易罪就是其中的一种,它主要涉及股票、证券、期货等交易,相关从业......


·民事诉讼庭审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庭审时间是如何规定的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法律对于民事诉讼庭审时间是有非常严格的要求的,必须在规定的......


·劳动合同中什么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中什么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公司无故减员工工资怎么办?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