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员工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单位员工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该条款规定了如果经过企业书面通知以后,职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可以不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不必支付双倍工资。但是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概念就是企业要进行书面通知到职工本人,同时,该条款规定的是企业应当书面通知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没有规定不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承担的责任。在现实中,往往存在职工不愿意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基于各种原因,职工希望继续在公司企业工作,公司企业也愿意让职工工作,但是,经书面通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职工继续工作如何处理,条例没有给予明确规定。但是,对于企业来说,有过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总是比没有的强,最基本的,能够表明企业没有恶意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可否视同未签签了劳动合同不发给员工,不能视同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一份给自己,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提供。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的签订,这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是有约束的。对于一些存心不良的员工,不愿意与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先说明单位的立场,即假如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将没有权利任用任何一名员工。假如他还不肯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单位将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遗产具有哪些?
      一、遗产具有哪些法律特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中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这一定义,遗产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遗......


·未成年人犯罪指定辩护的条件有什么?
      未成年人犯罪指定辩护的条件有什么?一、未成年人犯罪指定辩护的条件是什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


·孩子可以改成跟随继父的姓吗
      孩子可以改成跟随继父的姓吗只要协商一致是可以的,需要获得亲生父亲的同意。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


·请问养老保险要连续交15年吗
      养老保险要连续交15年,这是一个错误的信息。养老保险可以累积。缴纳养老保险完全可以中断,只需要在你退休之前达到保险缴纳累计15年就可以了,这也就......


·关于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意思?
      工程承包当然是有着具体的范围的,例如说像是小区的绿化或者是安装工程等,这些可能是专门分包给那些小的建筑单位来修建的,因此在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


·非法集资若干问题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非法集资若干问题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非法集资若干问题的法律规定是,该《意见》分关于行政认定的问题、关于“向社会公开宣传”的认定问题、关于......


·如何进行证据调查申请
      如何进行证据调查申请一、如何进行证据调查申请?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规定和理解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


·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一、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对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救济:(一)自愿履行。对时效已过之债权,债务人......


·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包括有什么?
      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包括有什么?在工作中如果员工造成了意外伤害会有工伤待遇,那么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分别包括有哪些呢?很明显,工伤医......


·2023哪个部门有权强拆
      哪个部门有权强拆(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