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死亡房产继承过户费用有哪些?

死亡房产继承过户费用有哪些?
  
  一、 死亡房产继承过户费用有哪些?
  
  1、评估费
  
  按照评估价格的5‰收取,评估价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来收取。
  
  2、继承公证费
  
  收取费用为评估价的2%,继承公证费不足200元的按照200元来收取。
  
  3、房屋测绘费
  
  小于100㎡的每份50元。
  
  4、房产继承过户办公费用
  
  查册费100元,200元登记费,权证印花税5元。
  
  5、契税
  
  如果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不用交契税。否则缴纳1.5%的契税。
  
  二、房产继承过户程序
  
  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
  
  继承人要自己找相应的有权威的房屋评估部门对要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主要从房屋的房龄、楼层、地段等进行。
  
  评估之前,要先说明是进行继承产权的评估,这样评估价会比市值少25%左右。若自己不找评估部门进行评估,接下来的公证部门自己会按照市场价进行评估,反而不划算。
  
  2、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
  
  房屋评估后,带着评估报告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同时继承人需要随身携带上以下资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被继承人的遗嘱原件、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
  
  在生活中,办理继承公证是最容易让一家人出现分歧的地方,尤其是继承人不止一个的时候。
  
  3、进行房屋测绘
  
  通常被继承的房屋的原房产证有房屋测绘平面图,就不需要重新请测绘公司测绘了。
  
  如果房产证为老旧的房产证,上面的测绘图为钢笔印记,房管局无法提取图片,就需要重新测量。另外,如果房屋面积存在争议,也需要重新测绘,以便进行房屋登记。
  
  4、到房管局办理继承登记手续
  
  携带继承证明文书、房产证、房屋测绘图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向工作人员领取一份《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将资料提交。
  
  随后办理人员进行受理,核对并发送回执。等所有材料都审核完成之后,就会向继承者发放,已经更改过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其他情况的处理
  
  很多房屋的继承都在继承公证环节有分歧,最后继承结果是经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这时还需要提供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在房屋测绘时发现有改建的部分,还需要有相关部门的报建审核书。
  
  房产所有权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根据规定的程序来继承处理,涉及到不同的继承方法所导致的过户费用也是不同的,具体情况下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来咨询了解,也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条件有什么
      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条件有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的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1)发现不符暂予监外执行......


·企业并购风险的控制怎么操作
      企业并购风险的控制怎么操作企业在进行并购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此时对于企业的管理者来讲,了解会产生哪些风险是一方面的,而此时如......


·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现在人们经济水平的提升,您越来越重视生活的品质,出门的代步工具也由最普通的换成了轿车,这样一来,道路安全驾驶就越发的重要了。但是很多人都......


·没签劳动合同离职要多久才能走?
      没签劳动合同离职要多久才能走?随时可以走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


·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公证吗?
      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公证吗?离婚后没有必要办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公证是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


·集资诈骗罪刑法条文内容有哪些?
      在现在社会中,有很多希望工作轻松钱又多的人,很多人就萌发出集资诈骗的想法,不仅欺骗老百姓的财产而且还扰乱的社会秩序。非法集资就成了大众关注的......


·第二天可以不承认酒驾吗?
      第二天可以不承认酒驾吗?当事人自己可以不承认,但只要酒精测量仪的数值属于酒驾就可以追究法律责任。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


·公检法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
      公检法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一、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


·二手房买卖陷阱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陷阱有哪些1、产权状况不明。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


·交强险重复投保赔偿是双倍的吗?
      一、交强险重复投保赔偿是双倍吗?交强险具有公益性,重复投保不应获得两份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要求承保公司在总体上不盈利不亏......


·股权质押登记机构是哪个?
      股权质押登记机构是哪个?在质权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完股权质押合同时,那份股权质押合同是必须向有关机构进行登记才具有质押效力的,那么你知道股权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