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男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割根据上文所说

男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割根据上文所说,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二、对方出轨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是指由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实施家庭暴力的;(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一般应构成轻微伤,如构成轻伤的话就涉及到故意伤害罪了)(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持续性、经常性的受到家庭暴力的话,就会构成虐待)离婚要求赔偿需要有法律依据,我们知道,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配偶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时,精神一定会受到很大的打击。然而在我国现行婚姻法里,只明确规定对于“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赔偿。而这里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有特定定义的,而不是指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同居当然包括了发生两性关系,但发生两性关系不等同于同居。即使与一个固定的婚外异性多次发生两性关系,但只要不是持续稳定地居住,仍然不能以发生关系的次数多少来认定构成同居。婚外情财产如何分割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难,也不像文中所写的那么简单。如,如何认定对方是否重婚、是否是与他人同居的行为,都是认定的难点。主要原因在于证据的收集。因此,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可以选择在律师的帮助下收集丈夫出轨的证据,证明丈夫具有婚外情的情况,且婚外情的情形是属于可以影响离婚财产分割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般
      一般,在购房者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候,是可以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要求其给予但是人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同时,当事人还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进行退房......


·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
      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在高楼大厦建设前,施工单位会在工地上进行土石方工程,将地基打牢。土石方工程是基础工程之一,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


·已经签名改借条的行为是否合理
      已经签名改借条的行为是否合理?单方修改借条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借条一旦确定,不宜单方修改,包括借条时间都不得改动,否则容易被认定伪造借条。《民法......


·对补偿条件不满意,征收方劝签,你怎么办?
      一、对补偿条件不满意,征收方劝签,你怎么办?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对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不满意的,被拆迁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行政复......


·单位没报工伤怎么办
      第一、先与单位老板协商赔偿事宜,依据自己的医疗费、实际误工天数、及咨询医生后续治疗花费等情况确定一个合理数额要求单位支付。第二、如协商不成,......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如果房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就需要进行财产分割。但房屋不像金钱,可以你一半我一半那么公平,总不能房子你一半我一半吧......


·因口角发生打架斗殴的双方责任是怎样的?
      日常生活当中,经常会跟他人发生一些拌嘴拌嘴的时候,往往会带来一些冲突,冲突通常情况下的表现形式都是打架斗殴这种打架斗殴,可能是因为一时冲动所......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最高是多少?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最高是多少?我们都知道,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是归属于国家的,任何个人是没有任何土地所有权的,我们队土地进行买卖、出让、转......


·上市企业融资方式的分类有哪些
      一、上市企业融资方式的分类有哪些?企业融资按照有无金融中介分为两种方式: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1、直接融资是指不经过任何金融中介机构,......


·国家赔偿申请书检察院哪个部门受理?
      一、国家赔偿申请书检察院哪个部门受理?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六条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


·单位没续签合同怎么赔偿
      单位没续签合同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