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上诉的时间是多久

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上诉的时间是多久不管是针对怎样的案件,在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都有可能对判决书的内容表示不服。此时,可以通过上诉的方式来救济自己的权利。那么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上诉的时间是多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了解。一、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上诉的时间是多长《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一审法院作出的是判决,那么上诉期限为送达之日的15日内。但如果一审法院作出的是裁定,则上诉时间为送达之日的10内。二、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如何处理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三、人民法院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审理完上诉案件?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1、规定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与第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的期限6个月相比,要短得多,是因为上诉案件的审理是在第一审的基础上进行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的重点是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因此,工作量要小一些。另外,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经过阅卷、调查、询问当事人,事实核对清楚的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迳行作出判决,在程序上可以省去不少时间。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在3个月内审结,还可以适当延长期限。2、规定对裁定上诉的案件审理期限为30日,与判决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相比较短,是因为审理程序方面的问题一般讲比较简单,不需要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并且允许上诉的裁定都关系到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的行使和诉讼程序能否进行的问题,需要及时地作出决定,审理期限也不应当过长。因此,民事诉讼法除对其审理的期限规定的比较短以外,没有作可以延长期限的规定。看完上述内容后,相信您已经知道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上诉的时间具体是多久了吧,此时需要看法院作出的是判决还是裁定,其中判决是15日,而裁定则为10日。希望我们整理的内容,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质押权是什么意思?它与抵押权、留置权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质押权是什么意思?它与抵押权、留置权有什么区别和联系?一、质押权的定义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


·个人交五险一金怎么交?
      五险一金由于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必须重视起来。但是有的时候如果两个工作之间间隔过长,为了五险一金的年限方面的问题,我们需要自己缴纳五险......


·公司辞退员工工资何时结算
      公司辞退员工工资何时结算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


·夫妻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原因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买房的情形很常见,但是有时候夫妻在买房的时候签订的夫妻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可能很多人不明白,那么,到底为什么夫妻房屋买卖......


·拆迁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拆迁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申请人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申请,也可以通过口头提出申请,......


·医保报销的范围包括哪些费用
      医保报销的范围包括哪些费用(一)抢救期间医疗费用抢救期间,原则上医疗费用按医保标准执行,需特殊处理的伤情,首先根据医院监护和护理的级别判断抢救......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的情形都?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的情形都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


·一万块的发票能抵多少税
      看具体情况。进项税额不分税率,全部加起来就是可以抵扣的税额。按发票上的税额来计算进项,销项-进项就是你要交的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


·合同构成预期违约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构成预期违约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构成预期违约的条件是有以下几点:1、明示预期违约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履行期到来前这段时间内;2、当事人不......


·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资格和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故也......


·婚姻女方出轨抚养权还可以获得吗?
      婚姻女方出轨抚养权还可以获得吗?婚姻女方出轨抚养权还可以获得,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