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法任意性规范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任意性规范是什么意思?
  
  一、公司法任意性规范是什么意思?
  
  任意性规范指虽有法律的规定但当事人可以加以选择,法律允许当事人做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法律的条文只有在当事人没有另外规定和约定的情况下才适用。
  
  《公司法》修改以后,将归有更多的任意性规范,所谓任意性规范,就是允许在章程里面自己去规定了,不完全由法律来规定了,允许章程自己规定了。给我们的公司,给我们的企业更多的自由意志,国家减少这种强力性的干预,非得按这么去做,章程可以自己去规定了。
  
  公司法在本质上属于私法,是调整私人利益关系的法律,公司法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合同范本,而当事人是自身利益的最有力的维护者,最了解自身的利益所在和利益需求,是否适用公司法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因此公司法应当具有有一定的任意性。
  
  二、公司法的强制性规范规定有哪些?
  
  1、对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2、对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事项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3、对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4、对股东会、股东大会召集和主持程序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5、对股东大会决议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6、对董事长履行职责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现在基本上除了国有企业之外,国家已经在很大力度上减小了国家权力对于民营企业的干涉。因为有些情况是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当中才会遇到的,如果非要强制性的按照公司法来进行操作的话,反而并不利于公司的运营。所以,公司法当中也不止一条的提到,在公司章程中对此事项有规定的,就先遵从于公司章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取保候审能报警吗
      能,只要不违反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就可以。《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


·故意伤害未构成轻伤是怎样处罚的
      一,故意伤害未构成轻伤是怎样处罚的应当通过法医鉴定认定轻伤,恶意伤害未构成轻伤一般进行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


·离婚后可以分割婚前财产吗?
      离婚后可以分割婚前财产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怎么对民事债务纠纷的利息计算
      怎么对民事债务纠纷的利息计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欠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工伤伤残鉴定由谁做 ?
      工伤伤残鉴定由谁做?一、工伤伤残鉴定由谁做,多久有结果劳动部门专门的鉴定单位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果是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劳动部门会安排在......


·公司注册费用有哪些
      公司注册费用有哪些2014年3月,我国《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新的公司法中降低了注册公司的门槛,也简化了公司注册的步骤,以此鼓励年轻人创业。大部分......


·到期商标无效后可以注册吗?
      一、到期商标无效后可以注册吗?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8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严格责任有哪些
      严格责任有哪些特点一、严格责任概念严格责任是指当加害人对受害人造成明显的损失时,即使加害人已经尽到一般人的合理注意义务,也应当对损害负责。在......


·一、首部反家暴法施行的意义是什么?
      一、首部反家暴法施行的意义是什么?首部反家暴法施行的意义在于:1、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反家暴法》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家暴的范围,......


·买房子贷款怎么算的
      买房子贷款怎么算的科学的选择贷款额度、贷款方式、首付比例以及还款方式可以帮助购房者花最少的钱办最正确的事。购房者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能够降低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