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之间因为双方的感情破裂

夫妻之间因为双方的感情破裂,最终走向离婚的局面。离婚,就意味着孩子要从原来幸福的家庭走向单亲家庭,这是对孩子的一种伤害。但是,离婚后,一方是有探视权的,那么,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呢?是规定一月可以探几次还是一年探几次呢?父母的感情破裂是不会影响跟孩子的关系的,所以,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虽然需要支付孩子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同时也是对孩子享有探视权的。一般法院是会判决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每个月的单周或者双周的其中一天可以行使探视权的,探视的时间大部分也是在一天到两天左右,当然有些情况下可能也会多允许一些探视时间。但是如果在行使探视权时,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存在不利影响,或者是八周岁以下的孩子不愿意被探视,那么可以依法去法院起诉,由法院终止探视权。只有法院能终止探视权,任何人都没有权利终止。对于探视时间的次数规定,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为主,次数是不能太多的,如果希望每天都在一起的,那就不应该离婚,既然选择离婚,那就要接受跟孩子分离的事实。具体的次数,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双方都达成不了协议,最终由法院判决。一般是每个月可以有2-3次的探视机会,但因为实际情况不一样,那么法院最终作出的判决、裁定结果也会不一样,从法律上来讲,对孩子的探视其实并没有次数的规定,当然这其实也不好进行次数的限制。一方在行使探视权时,不应该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不能强硬带孩子做孩子不喜欢做的事情,如果十周岁以下的孩子表示不希望被探望,抚养的一方可以跟法院起诉。离婚受伤害的往往是孩子,大人之间的感情不合,导致孩子从幸福的家庭走到单亲的家庭,大人做这个行为本来就是自私的,所以,在行使探视权时,多补偿孩子,但需要正确引导孩子的价值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
      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一、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


·车祸赔偿有没有时效限制
      车祸赔偿有没有时效限制如今,不管是做什么时候,法律上面都是有一个时限规定,也就是说法律是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如果超过了法定的时限,那么就......


·国家赔偿法全文司法解释全文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为正确适用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


·注册私募基金的条件有哪些?
      注册私募基金的条件有哪些?一、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


·担保公司变更所需材料?
      担保公司变更所需材料?在我们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有些担保公司想要变更,但是却不知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从而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做了很多无......


·承包商施工索赔有哪些情形
      承包商施工索赔有哪些情形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这类障碍或条件指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预见到的并在施工中发生了的,增加了施......


·二手房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进行二手房的买卖也是需要签订一份合同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这些都是关系到购房者利益的事情,因此也是需......


·装订补充侦查卷中换押证附卷吗?
      装订补充侦查卷中换押证附卷吗?需要的;退回补充侦查阶段的卷宗装订顺序先是卷宗封面,然后分别是卷宗的目录,由人民检察院签发的换押证,接下来是退......


·妈妈不会写字怎么立遗嘱?
      妈妈不会写字怎么立遗嘱?如果老年人不会写字,那么最保险的方法是去公证处做一个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是效力级别最高的遗嘱。当然,如果老年人不会写......


·按揭买房购房合同是放在银行
      按揭买房购房合同是放在银行。因为按揭购房银行要收取已经登记的购房合同的原件作为抵押,等产权证办好后交给银行,银行再将合同原件退给业主。根据我......


·打人致伤被派出所拘留多久?
      打人致伤被派出所拘留多久?打人致伤被派出所拘留多久?三到七天,不逮捕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不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