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表演者权包括哪些

表演者权包括哪些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表演者权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表演者在进行表演的过程中可以表明自己的身份;
  
  2.表演者可以对自己所表演的角色或者形象进行保护,不被其他人曲解误会。
  
  3.在表演者进行表演的时候,可以允许其他人对自己的表演进行现场直播或者可以允许其他人对表演进行传播,并且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
  
  4.在表演的时候可以准许他人对表演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并以此来取得相应的报酬。
  
  5.对于表演者所表演的音像制品,表演者有权利准许他人复刻或者发行,并以此获得相应的报酬。
  
  6.表演者可以准许他人对自己的表演通过网络来进行传播,并以此获得相应的报酬。(在第三条和第六条规定当中,被准许的人要对表演进行公开传播的前提还要取得著作人的准许,而且还要支付相应的报酬。)
  
  如果表演者在表演的时候想要采用他人的作品,就必须要取得作品作者的准许和支付相应的经济报酬。
  
  那么表演者权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呢?
  
  一般来说,表演者权是由作品的作者,也就是著作人将表演者权赋予给表演自己作品的人,但是关于作品的表演权并不属于表演者的,而是属于著作人的,这就涉及到表演者权和表演权的区别。
  
  表演者权和表演权听起来差不多,但是虽然只有一字的差别,概念上是完全不一样的,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个区别就是两者之间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表演权是属于著作财产权当中的一种,表演者权则是属于著作邻接权之一。表演权指的是作品的作者有权利对自己的作品进行公开表演,在法律的规定当中,它是属于著作权当中的财产权。而表演者权就是表演者对作者的作品进行表演的时候产生的权利,前提是必须要经过作品作者的授权和批准。
  
  第二个区别,就是表演权和表演者权,权利下面所保护的东西是不一样的,表演权保护的是作品表演者权保护的是表演行为。一个作品的表演者权可以是多个人,但是表演权只能是作者一个人拥有。
  
  第三个区别就是拥有权利的个体不一样,表演权是作者拥有的,表演者权是被表演者拥有的。在作者产生一部作品之后,作者就会理应的拥有作品的表演权,而表演者在通过作者的批准和授权后,对作者作品表演就拥有了表演者权。
  
  第四个就是两者之间的权利内容是不一样的,表演权主要是财产权,表演者权除了财产权之外,还包含人身权。表演权是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其中的一种,之所以是属于财产权,是因为其他人要采用作品进行表演的时候必须要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五个就是法律法规中对两者的保护期限是不一样的,表演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一辈子和去世之后的50年,表演者权就分为两个方面,表演者权中的人身权保护是不受时间限制的,其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是50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办案人员过失如何认定和追责
      办案人员过失如何认定和追责在现代社会,每一天都会有案件的发生。公安机关人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一个环节不注意就会引......


·代扣个人所得税退税会影响社保的缴纳吗?
      代扣个人所得税退税会影响社保的缴纳吗?不影响的,个税扣个人的,一般不会影响社保缴纳。个税(综合所得:包含zhi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


·山西高温补助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高温补贴是对我们国家规定企业在高温条件下对员工的补偿津贴。三伏天气温高,工作环境恶劣,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员工是应该享有这项福利的,并且我们的高......


·国家赔偿标准损失如何计算?
      一、国家赔偿标准损失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


·债务追讨诉讼是多少时间
      债务追讨诉讼是多少时间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离婚处理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
      离婚处理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


·疫情期间值班工资怎么算?
      疫情期间值班工资怎么算?疫情期间值班工资是按照工资待遇发放的,但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才有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


·女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女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可以吗不可以。(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


·以合同方式诈骗银行定什么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构成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出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


·征收土地构建物的补偿由谁承担?
      征收土地构建物的补偿由谁承担?农村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应由当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土地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明......


·股权转让如何交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如何交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税法的有关政策,在进行公司的股份转让的时候需要我们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您对要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可能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