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要求一方继续履行合同

如何要求一方继续履行合同 一、何时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继续履行虽然是原合同履行的继续,但与当事人依约自觉履行不同。它是法律规定的对违约方的一种强制形式,介入了法律的强制力。不论违约方是否愿意,只要存在履行的可能就要履行,它表明了对违约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是否要求继续履行,可以由当事人根据情况和需要加以选择。如果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履行,以便使当事人实现订约时所期望达到的目的。但是,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继续履行。对于非金钱债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采取继续履行的方式。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已属破产财产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特定的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的。这些都表明已不能继续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比如基于人身信赖关系产生的合同和提供服务的合同,包括委托、合伙、雇佣等基于信任关系的合同,以及表演等依赖于当事人的特殊技能的合同。
  3、履行费用过高。即在经济上不合理,履行将导致与所获利益不平衡,或需耗费大量时间。比如船已沉没,如果打涝则拆船合同的履行费用过高,得不偿失。
  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在这几种情况下,当事人只能采取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方法予以补救。
   二、何时可以不继续履行合同
  对于非金钱债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采取继续履行的方式。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已属破产财产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特定的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的。这些都表明已不能继续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比如基于人身信赖关系产生的合同和提供服务的合同,包括委托、合伙、雇佣等基于信任关系的合同,以及表演等依赖于当事人的特殊技能的合同。
  3、履行费用过高。即在经济上不合理,履行将导致与所获利益不平衡,或需耗费大量时间。
  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在这几种情况下,当事人只能采取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方法予以补救。
   三、履行及赔偿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最后,守约方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跌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
   如何要求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出现要求一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时,一定是一方对合同要件的内容有异议或者自身出现突发情况,这样就要求签订合同时双方就合同内容进行详细描述,以便能更好的约束双方,出现问题最好双方能够协商解决,签一个补充合同或协议,有利于双方的和谐发展。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具体程序如下:
      具体程序如下:一、选择伤残鉴定机构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伤残的,首先要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负责这起试管的交通部门委托公安部门的相关法医进......


·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的意义何在?
      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的意义何在?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分为出口合同的履行和进口合同的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因其具有跨国性而比国内贸易合同的......


·合同到期忘了续签怎么办?
      原来经济还不够发达的时候,您之间的交易基本是靠诚信,所以也会有很多诈骗案发生,现在您法律意识的增强,您也知道用合同来约束对方,合同越来越多,......


·女方结婚后迅速离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女方结婚后迅速离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根据婚姻法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有具体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种,没有登记结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几年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严重威胁市场管理制度和广大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广大民众所深恶痛绝,所以必须运用刑法严厉打击。按照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


·结婚陪送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陪送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结婚陪送的钱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是否办理了结婚证来认定,如果办理了结婚证的,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


·安徽省拒执罪自诉程序是怎样的
      安徽省拒执罪自诉程序是怎样的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的程序1、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的,应当提交刑事自......


·股东离开公司保持股份吗?
      股东离开公司保持股份吗?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


·一、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些?
      一、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些?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未遂如何认定?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未遂如何认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未遂的认定是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


·借条倒签的认证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借条倒签的认证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借条倒签的认证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倒签的借条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