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存在很多争议,就目前比较主流的观点认为,一般成立的要件有以下几点:1.当事人确定。(有的民民事行为的当事人只有一名)2.意思表示明确。(有的民事行为只须一个意思表示,比如抛弃动产;有的民事行为必须有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比如买卖合同)3.标的确定。标的是行为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要将标的与标的物区分开来,标的的外延比标的物的外延广阔,即标的物是标的的物化。比如汽车,房屋等;而标的可以之权利或者义务等)。《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属于合法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总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私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由自然人、法人等私主体作出的行为,与政府机关行使国家权力作出的国家行为、法院依审判权作出的裁判行为相区别。民事法律行为是由自然人、法人依意思作出的变动民事关系的行为,而不是利用公权力作出的行为。合法行为所谓合法,就是说它所追求的效果“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说明自由是有边界的,任何人的行为不得以损害他人的权利或破坏公共秩序为代价。这也是法律行为与违法行为的区别。表示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意思表示。所谓意思表示,是当事人想要实现一定效果的内心意思对外表示。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必须具备意思表示这一要素,不具备意思表示,就不称其为民事法律行为。意思决定效果的行为民法的基本理念是意思自治,它主张人们在民事生活中自己做主,自己负责。只要意思表示中所要实现的效果是合法的,法律就听任其依照内容发生法律效果,设定权利,负担义务,或使权利义务变更、终止。民事行为的构成要素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所以自己只要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就可以,但是生活中,此类问题的解决会有一定的难度,所以自己要咨询专业的人员,在法律上提供充足的支持,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减少自己的权益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东退股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作为公司的股东,实际享有一定的权利,当然也是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而股东要是觉得公司发展前景不好的话,其实也是允许退股的,不过退股的时候除了要......


·离婚后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后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


·当一个员工在遇到合同期满
      当一个员工在遇到合同期满,而要办理离职的时候,可能他们会办一些离职的手续,那么劳动合同期满需要办离职手续写什么内容?根据相关的规定,办理离职......


·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由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由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由哪些?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


·新公司法与新合伙企业法有何区别
      新公司法与新合伙企业法有何区别随着新公司法的出台和合伙企业法的修订,许多人都想知道这二者相比以前的旧公司法和旧合伙企业法有什么变化,在哪些地......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一、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1、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指【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是什么
      诉讼中总是听说有一个审判监督程序,但真正了解的人其实并不多,那我国法律中是怎么对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进行规定的呢?而这个审判监督程序与我们熟知的......


·一、如果没抓到现形算醉驾吗?
      一、如果没抓到现形算醉驾吗醉驾要有事实证据的,时血液中酒精含量需要达到规定的标准。而你属于事后被举报,除非还能测出你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否......


·学龄前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学龄前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


·在要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
      在要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发生医疗争议,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四种途径解决:一是医患双方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行协商处理,并......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什么,格式内容是怎样的
      我们的民警在逮捕犯人的时候往往需要开一份批准逮捕决定书,可是什么是批准逮捕决定书?它的写作内容有哪些?关于批准逮捕决定书,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