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我国对于高空坠物怎么防范

在我国对于高空坠物怎么防范1)根据不同的安装部位和不同季节制订针对性强的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护用品提前到位。2)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上,专人进行检查保持完好状态。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凡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患者不得进行高空作业。4)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允许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生火,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5)有临时配电箱必须装置在安全地点并牢固可靠,开关插座应完整无缺,防止雨水溅落,金属箱体必须可靠接地;施工前应对漏电开关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即使更换。6)不得随意动用外单位机械设备,防止不了解性能造成安全事故。7)上下交叉作业,应有专人监视并做好垂直面上的安全防护,5级以上大风不得高空作业。8)作好工人入场的安全教育,及时做好安全交底,坚持开好班前安全会,研究当天安全工作要点,以引起重视。9)加强各级领导和专职、兼职安全人员跟踪到位的安全监护,发现违章立即制止。10)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纠正。二、行人如何防范高空坠物1、警惕高架的广告牌。由于大风或自然松动,容易导致广告牌瞬间倒塌坠落。2、注意居民楼房坠物。阳台上的花盆等摆放物会由于主人浇花操作不当或大风而引起坠落。3、要小心高楼的墙面装饰物和窗户玻璃碎片。刮风时,高层楼房墙面的装饰物或松动的表层可能发生脱落,窗户上的玻璃、碎片也可能坠落。4、注意建筑施工工地的坠落物。安全防护网若不齐全,砖石物料就可能会从上面掉下来。我们知道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往往伴随着安全隐患的出现,其对社会的危害以及他人生命健康都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因为我们应该预防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在生活中对于违规建筑,我们应该积极配合物业进行拆除,确保小区的安全与和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人人都知道
      人人都知道,喝酒之后不能开车,但是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认为喝一点点没有事儿,特别是一些度数低的酒,比如啤酒。那么开车喝多少啤酒算醉驾?一般人喝......


·夫妻离婚怎么样争抚养权 离婚孩子如何判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其实已经是很常见的一种情况了,毕竟此时孩子是自己亲生的,自然双方都想要由自己亲自抚养孩子长大成人。因此就孩......


·集资诈骗罪的法条有哪些?
      集资诈骗作为一种经济诈骗犯罪活动,近年来在沿海地区呈现多发趋势。从事集资诈骗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会触犯刑法,我国也专门有一个集资诈骗罪的罪名......


·房屋买卖营业税与我们息息相关,它不仅是个人房屋交易中重要考虑
      房屋买卖营业税与我们息息相关,它不仅是个人房屋交易中重要考虑的因素,也影响着之后个人房屋交易的行势。而随着中国各地房价飞速上涨以及个人房屋买......


·民事纠纷中两个诉讼标的的案件需要多久审理完
      一、民事纠纷中两个诉讼标的的案件需要多久审理完?1、民事纠纷中两个诉讼标的的案件一般也是在6个月的时间内审理完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


·我国《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大以多少人数同意才可通过?
      我国《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大以多少人数同意才可通过?一、我国《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大以多少人数同意才可通过?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宪法......


·刑法对预备犯罪的解释是什么?
      一、刑法对预备犯罪的解释是什么?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


·私募基金托管费率是多少?
      私募基金托管费率是多少?一、什么是私募基金托管费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管基金资产,监督基金管理......


·一、根据婚姻法遗产继承遗嘱无效时怎么处理?
      一、根据婚姻法遗产继承遗嘱无效时怎么处理?遗产继承遗嘱无效时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之中规定的顺位法来继承,但是遗产继承的问题并不是由《婚姻法》来......


·网签后不备案受不受法律保护
      网签后不备案受不受法律保护?网签后不备案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房子仅仅只是网签过,但是还没有经过备案的话,那么从法律上而言,该房子还不算是买家的。......


·侵权案财产损失应该怎么计算
      侵权案财产损失应该怎么计算一、侵权案财产损失应该怎么计算?《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