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中公务员误工费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院人身损害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属于交强险11万伤残死亡赔偿额度内的赔偿项目,由于其最长误工期限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天,误工收入证明人为作假的情况非常普遍,因此误工费通常也是原被告争议最多的部分。
二、误工时间:
交通事故伤者的误工时间,通常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条确定,这样就存在有的伤者为了在诉讼中争取到更多的误工时间,托医院的关系延长病假条时间。在此情况下,应参照公安部2005年发布的《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评定准则》予以确定,在此准则中,对人身损害的各个部位及相关误工时间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如果病假条超过了此标准,还应按标准执行。在伤者一次手术和二次手术的中间期间,应视具体恢复及身体情况,适当延长或者缩短误工期,而不应统统计算为误工期间。
有的伤残鉴定机构在做伤残鉴定的同时,也会出具误工时间的鉴定结论,那么应以鉴定结论更准确地确认误工时间。例如,笔者在遵化的一个交通事故案中,其他伤者都做了伤残及误工时间的鉴定,唯独有一个伤者故意不让鉴定机关作误工时间结论,其受伤部位在肘部鹰嘴处,公安部标准为3个月,伤者主张的误工期限却是事故发生直至定残前一天,约半年多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提出申请作误工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因为鉴定机关也是按公安部标准,鉴定结论的伤者误工期间不可能超过3个月。最后,法院也没有要求保险公司进行鉴定,而是按公安部标准判定的误工时间。
需要明确的一点是,赔偿误工费的前提是当事人工资收入因误工而减少,如果没有减少的情况下,是不需要赔偿误工费的。公务员一般情况下不会因误工而减少工资待遇,所以具体是否需要赔偿误工费应当结合实际来认定。另外,可以通过检查公务员的工资发放记录来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断绝父子关系证明要求范本
断绝父子关系证明要求范本一、父母子女关系分类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在法律上是不能断绝关系的。即使双方签订了断......
·商检徇私舞弊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进......
·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流程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开车的人往往紧张甚至不知道下面该怎么办,但是不及时处理就会造成交通堵塞,因此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借条被对方撕坏怎么办
使用暴力撕碎对方借条,涉嫌抢劫罪,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借条是记载当事人的债权或证明所有权的重要凭证,在民事上属于证明权益关系的书证范畴,也......
·被人打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被人打办案程序是怎样的?一、治安案件办案流程(一)管辖1、治安大队办理特行特业管理工作中发生的治安案件和上级机关明确指定管辖的治安灾害事......
·增加注册资本金如何缴纳印花税
增加注册资本金如何缴纳印花税?按增加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税率贴花。每家公司、企业终身只需缴纳一次注册资本印花税。但如果公司注册资金增加的还需补交......
·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1)租房市场目前存在不少二房东、“霸王条款”、随意涨价、房租欺诈、不退还押金等现象,同时,租房者也常常享受不到基本公共服......
·工伤纠纷属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
工伤纠纷属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一、工伤纠纷属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工伤纠纷属于仲裁受理范围,仲裁机构的受理范围主要包括: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
·工伤鉴定没有评上级别怎么办?
工伤鉴定没有评上级别怎么办?1、治疗工伤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