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正常还逮捕吗

监视居住正常还逮捕吗
  
  
  不进行逮捕。
  
  
  哪些人能适用监视居住
  
  
  凡具有下列八种情况之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七)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八)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可见,凡是可以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必定也可以监视居住,但是不是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上列八种情况之一,便可以在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中随意选用一种。
  
  
  监视居住后可以直接逮捕吗
  
  
  刑诉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五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刑诉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刑诉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五项”要求是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种纪律约束,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
  
  
  只有对于刑诉法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的情形,也即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被采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违反刑诉法第五十七条“五项”规定情节严重,才能予以逮捕。
  
  
  而对于刑诉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情形,也即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而被采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即使在被采取监视居住期间严重违反有关规定,也不能逮捕,否则有悖刑诉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证据标准。
  
  
  对刑诉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正确理解应当是: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符合逮捕条件的,予以逮捕。
  
  
  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如果在监视期限之内违法了监视居住条件,那么可以进行逮捕。拒绝逮捕的,执行人员,可以强行逮捕。只有犯罪情节比较轻,犯罪人不可以危害社会的人才适用监视居住,其他的人一律进行逮捕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申请特殊标志登记?
      一、简要说明  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


·工伤保险一年多少钱?
      工伤保险一年多少钱,该如何报销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在职员办理参保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这三险是强制险),如果参保缴纳了......


·银行提前还贷利息要怎么算?
      银行提前还贷利息要怎么算?一、银行提前还贷利息的计算提前还款包括三种:提前部分还款贷款期限不变、提前还款部分还款缩短贷款期限以及提前全部还款......


·国家赔偿范围是什么?
      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对他人造成侵权行为的,按照规定侵权的国家机关需要给予一定的国家赔偿,为了更好地的管理国家赔偿,保障......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起诉离婚需要写离婚起诉书说明起诉离婚理由、财产分割请求和孩子归属要求。另外还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感......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几万元会判多久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疫情期间公司如何给员工发工资?
      疫情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工资怎么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


·商标续展地址变更了怎么办?
      商标续展地址变更了怎么办?可以在商标续展的同时对地址进行变更,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


·在网站上如何检索专利?
      在网站上如何检索专利?一、在网站上如何检索专利?首先要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选择其中的“专利检索与查询栏”点击后,将跳转到“专利检索与查......


·《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


·公司如何否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在日常工作中非常常见,您也是很熟悉劳动关系对自己的重要性,它是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合同约定,在福利薪酬相关问题上不再产生纠纷,保障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