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代理和辩护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代理和辩护的区别是什么
  
  
  (一)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不同。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
  
  
  (三)权利内容不同。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四)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五)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六)权限范围不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是在于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代理人是否参加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都须授权决定。
  
  
  (七)活动名义不同。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等活动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而刑事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
  
  
  刑事豁免权的特征:
  
  
  (1)豁免权是职业特权。豁免权是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专有权利。刑事诉讼中的其它主体,诸如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则不享有此项权利。豁免权是控辩式诉讼模式的必然诉求,也是实现控辩双方权利平衡的重要保证。
  
  
  (2)豁免权是程序性权利。豁免权只发生在刑事诉讼以及与之相关程序中,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以及有关言论不受此特权保护。如果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所知悉的其它案件的有关事实情况,根据刑诉法第47条“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这一规定,其不得援引该特权而免于作证。同样,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犯诸如诽谤、伪证、包庇等罪,也不得因该特权而予以责任豁免,应按一般主体犯罪的相关规定予以追诉。
  
  
  (3)豁免权是不可放弃权。豁免权是基于当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而产生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实体公正及程序公正,从而实现刑诉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之根本任务。因而,除非当事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辩护律师不得主动放弃该权利。同时,该权利放弃如果导致其它当事人的权益受损,那么即使该当事人同意,辩护律师也不得放弃。
  
  
  刑事辩护的审判流程
  
  
  ①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处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
  
  
  ②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申请延期开庭: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开庭的通知,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庭审前律师发现重大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由客观原因律师无法按时出庭的。
  
  
  ③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有权要求法院更改开庭日期。
  
  
  ④协助被告人提出是否回避的申请。
  
  
  刑事代理与辩护的区别,主要就在于刑事代理只能够维护代理的辩护权益,而辩护所涉及到的代理或者其当事人不一定能够参与。如一些严重的刑事案件或者被判刑后的一些审判,代理人或者当事人自己不能够进行诉讼,只能够委托律师做辩护,而且代理人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完全替代当事人本身。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一)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1、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2.开发商......


·房屋延期交付解除合同可以吗?
      房屋延期交付解除合同可以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


·医保城镇居民报销比例是多少
      上班族可以办理职工医疗保险,而城镇户口的非职工和未成年人可以办理的医疗保险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它们的作用相同,都是对参保人的疾病治疗作出保障......


·刑诉法五十二条的解释是怎样的?
      现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地都很迅速,日新月异,我国的法律也日渐完善,然而在执行过程中有不少障碍,如此我国刑诉法在这样的情况下孕育而生,律师、......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该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该如何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该应当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公司拿两份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
      公司拿两份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但是公司就是扣留着不给应该属于员工的那份合同,员工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


·需要办理公证遗嘱在哪办理
      公证遗嘱在哪办理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


·广州市征地补偿2023包括哪些?
      广州市征地补偿包括哪些?1、广东省《广东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2008年修正)第六条 土地补偿费、依法应当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


·一方失踪另一方离婚手续如何办理配偶下落不明
      一方失踪另一方离婚手续如何办理配偶下落不明,可以提出离婚诉讼配偶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和“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两种。......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想获得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然后能够在身边陪伴其长大。那么在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孩子的抚......


·故意伤害致右手小指骨折几级伤残?
      故意伤害致右手小指骨折几级伤残?一、故意伤害致右手小指骨折几级伤残手指骨折属于十级伤残,故意伤害致人手指骨折的会构成《刑法》第二百三十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