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主体欠银行贷款判几年?

民事主体欠银行贷款判几年?民事主体欠银行贷款判五年左右,债务人向银行贷款的,需要依据贷款合同的约定向银行定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偿还贷款的责任,银行可以到法院起诉债务人债务违约,要求债务人偿还贷款。欠银行三百万属于债务纠纷,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如果起诉至法院后,债务人不执行法律判决的,才有可能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个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个人欠银行的贷款时需要偿还的,若是逾期不归还,可能会须要承担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可能只需要被拘留。对于恶意欠银行的贷款不还的,还有可能被拉入信用的黑名单,此时即使人身自由没有被限制,但是也不得再向银行贷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变更劳动合同手续的步骤是怎样的
      变更劳动合同手续的步骤是怎样的(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


·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流程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流程是什么?老百姓在就医过程中如果不幸遭遇医疗事故,可以向医院提出索赔。具体到赔偿金额,双方可以通过做医疗损害责任技术......


·在一对对新人喜结连理
      在一对对新人喜结连理,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也会有个别夫妻因家庭不和而离婚,有子女的,离婚后一方还要给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抚养费。但是,总会有极个......


·一般情况下,只有房产证才能真正证明房屋的归属,因此,即便我们
      一般情况下,只有房产证才能真正证明房屋的归属,因此,即便我们买的二手房,也一定注意要办理房产证。那么,在实践中,关于二手房怎么办房产证呢?此......


·嫌疑人吸毒贩毒最轻判几年?
      嫌疑人吸毒贩毒最轻判几年?一、吸毒贩毒最轻判几年?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现在都分大公司小公司
      现在都分大公司小公司,有些小公司接不到大的工程,就只能在大公司下分一杯羹。都是我公司接手一个整体的工程,然后分出去给专门做主要任务的小公司承......


·遗嘱中财产不具体列明可以吗
      遗嘱中财产不具体列明可以吗可以,只要遗嘱人的遗嘱是合法的就可以有效的执行继承情况,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签名就有效。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执行......


·离婚财产分割上诉胜算大概有多少?
      离婚财产分割上诉胜算大概有多少?离婚财产分割,他是有一定的基本原则的,所以至于胜算有多大,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来进行。离婚财产分割,他是有一定......


·农村购房协议书范本格式是什么样的
      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行,作为城乡经济发展的产物,农村房屋买卖逐渐形成规模。在农村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买方和卖方肯定都......


·如何对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认定?
      如何对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认定?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对于怀有身孕、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生活不能自理......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怎样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我国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