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电信诈骗判刑要多久


  一、对于电信诈骗判刑要多久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综上所述,对于电信诈骗严重的侵害了他人的财产安全,同时也是危害到社会公共安全秩序的活动,所以会根据实际的诈骗行为活动造成的后果来进行判刑,首先需要去欸的那个涉案的金额数量是多少,然后确定相应的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专利权的限制是什么?
      对专利权的限制是什么?专利法保护专利权人的独占权,但是,为了平衡专利权人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利益,各国专利法都在不同程度上对专利权人的权利作了限......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多久送到看守所?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多久送到看守所?根据法律规定拘留24小时内送到看守所,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


·打架斗殴伤残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在进行诉讼的时候,为了确定双方的损失以及人身的损伤,需要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以此来证明双方的损失。但是司法鉴定并不是可以直接进行的,......


·延期举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延期举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也许会有很多人对延时举证是什么不太清楚,其实,延时举证就是指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


·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利条件?
      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利条件有哪些1、双方收入情况:双方收入情况会给自己带来有利条件,哪一方收入更好,能给孩子带来更优异的生活环境,会为自己在争夺......


·房屋租赁协议撤销需办理哪些手续?
      您都知道,当我们去租房子的时候需要签订租赁协议,那么当我们需要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针对房屋租赁协议撤销需办理哪些手续?”这......


·轻伤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的发生,通常会给当事人造成人身伤害。双方在确定赔偿款上面存在争议的话,受伤人员应该做一个伤情鉴定,这样根据鉴定结果就可以明确赔偿标准......


·没有劳动合同能工伤认定吗?
      没有劳动合同能工伤认定吗只要建立了用工关系,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因......


·一、劳动法经济补偿金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经济补偿金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社会保险补交怎么办理?
      社会保险补交怎么办理?补缴流程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2.以个人身份补缴的,......


·审查起诉阶段民事案件送达是否会受理
      一、审查起诉阶段民事案件送达是否会受理?一般都会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