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抚养费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抚养费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第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第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第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第四,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第五,预交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子女抚养费能移送执行吗
  
  《执行规定》第19条规定抚养费的案件属于移送范畴。
  
  移送执行可以称为是法院职权主义,审判庭移送执行的,是否应当设定一个期限,如果确因审判庭未在申请执行期限内移送,执行机构就拒绝执行,也不合理。
  
  《民诉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这说明案件执行程序的启动有两种情况,一是移送执行,二是申请执行。
  
  符合移送条件的,权利人也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进入执行程序。并且在司法实践中,通常的做法都是经当事人申请才能启动执行程序。
  
  三、子女抚养费移送执行的期限
  
  抚养费是为确保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正常生活、接受教育而由其父母或其他具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支付子女的费用。
  
  这种费用应该是根据抚养义务人的生活实际与子女的实际需要由抚养义务人先期支付,而不是发生了以后再进行索取。
  
  这种权利与其他民事权利一样,当事人可以主张也可以放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通常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协商约定孩子抚养费的,之后一方不按照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若本身之前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就是通过法官作出判决的,这个时候对方再不履行,则可以直接拿着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超市摔伤案由怎么确定,有哪些
      超市摔伤案由怎么确定,有哪些法律规定一、超市摔伤案由怎么确定超市摔伤以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为案由。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宾馆、商场、银行、......


·劳动合同到期怎么赔钱?
      劳动合同到期怎么赔钱?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


·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有哪些日常生活当中,员工与企业之间因为劳动关系中的各种事宜发生争议需要仲裁受理的案件数不胜数。员工有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通......


·偷越国(边)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解除监护权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解除监护权关系?根据法律规定解除监护权关系通过向村委会或者居委会以及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监护资格,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


·签订劳动合同不去上班需要怎么办?
      签订劳动合同不去上班需要怎么办?签订劳动合同不去上班,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并在这个期间履行应有的工作职责。如果与单位约定了试用期,则需要提前三天......


·工伤医疗待遇 ?
      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期间,由工伤......


·欺诈发行股票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欺诈发行股票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


·有哪些情节构成重婚罪2023
      一、有哪些情节构成重婚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对重婚罪的规定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于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


·外地人在当地能办理结婚证吗
      外地人在当地能办理结婚证吗我国法律规定,如一方是本地,另一方是外地,可以办理;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不能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


·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否为无限期
      我们知道民事案件一般都有一个诉讼时效,通常为两年,而最长可以达到20年。对于刑事案件来讲,也有这么一个期限,但却叫做追诉期。很多人以为刑事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