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法间接侵权怎么处理?

商标法间接侵权怎么处理?
  
  一、商标法间接侵权怎么处理?
  
  商标法间接侵权可以起诉。商标间接侵权的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
  
  2、行政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管理的商标侵权案件,在查清事实后,对已构成侵权行为,有权采取如下行政处罚措施:
  
  (1)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封存或者收缴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及其包装上的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权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
  
  (5)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6)罚款。
  
  (7)责令赔偿损失。
  
  3、刑事责任:商标法规定,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商标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
  
  (1)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
  
  (2)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
  
  (3)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标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
  
  (4)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任何人侵犯商标都是需要承担支付民事经济赔偿金的责任的,但若是他人通过间接的方式侵权商标,此时民事主体还不能收集到足够的侵权证据,若是贸然的向司法机关起诉,有可能并不能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故此在起诉他人之前,必须要先掌握能证明他人具体的商标侵权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入股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公司入股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一、公司入股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现在生活中,有的人在资金充足的条件下,就会考虑选择去投资公司,进行入股投资。......


·旗下公司和分公司区别
      区别:1、范围不同。旗下公司既可以是子公司,也可以是分公司;子公司则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


·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况有哪些(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


·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
      很多案件中,我们都会看到司法鉴定人在出庭作证,这就涉及到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问题。关于这方面的知识,相信很多人并不清楚。为了帮助您准确了解相......


·脚部骨折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脚部骨折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脚部骨折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


·民事诉讼从受理到开庭时间
      民事诉讼从受理到开庭时间法院受理后一般在20日内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


·买房贷款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买房贷款注意事项都有什么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


·行政处罚告知书见证人是谁
      行政处罚告知书见证人是谁行政处罚告知书怎么送达(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


·精神病人长期被关押怎么办?
      精神病人长期被关押怎么办?精神病人长期被关押可以提出保外就医的请求,精神病人可以被关押在拘留所。先关押,然后做鉴定,鉴定结果为精神病的,释放。......


·场地租赁土地使用费如何缴纳?
      场地租赁土地使用费如何缴纳?外商投资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与土地管理机关或......


·广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是什么?
      广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是什么?一、广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是什么?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