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迟啥时候劳动合同必须签《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
26.nj64.com 王庆磊律师
最迟啥时候劳动合同必须签《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革新用工观念,建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习惯,最迟必须在1个月内订立合同;2、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抛弃双方可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的观念,也应当在1个月内订立合同;3、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向劳动者送达签订合同通知书证据等,用人单位将不承担法律风险。二、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是什么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两个阶段:第一步,由用人单位提出要约邀请,寻找并确定劳动者这一阶段包括以下四个步骤:(一)公布招工简章或就业规则。公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招工条件,二是录用后的权利义务。涉及招工的工种或岗位、招收的名额、招收对象及条件、招工地区或范围、录用后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条件和应遵守的单位规章制度等。从法律角度看,招工简章或就业规则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二)自愿报名。劳动者根据招工条件结合自身的志愿爱好,自愿报名。根据我国劳动法规规定,单位招收职工,必须招收年满16周岁的劳动者,特殊行业招收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时需要经过特殊审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自愿报名应招,是对公布内容的一种认可,表明愿意在此基础上与用人单位协商订立劳动合同。(三)全面考核。用人单位对报名的应招人员可以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可以根据生产或工作的性质和需要有所侧重。例如,招收学徒工人,可以侧重文化考核;招收技术工人,可以侧重该工种的技能考核;招收繁重体力劳动者,可以侧重身体素质的考核;招收初级技术工人。考核标准可以稍低;招收高级技术工人,考核标准可以稍高。(四)择优录用。用人单位对应招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后,应严格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判,不得徇私舞弊。对考核结果必须公开张榜,公布择优录用人员,接受群众监督。经过上述四个步骤,用人单位就能够确定受要约人,即愿意接、受用人单位条件并与该单位协商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于是进人第二阶段。第二步,签订劳动合同也即完成要约和承诺的全过程。经过上一阶段,受要约人确定后,即由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的草案,劳动者如果完全同意,即视为承诺,劳动合同即告成立。如果劳动者对劳动合同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或要求增加新的内容,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双方继续经过新的要约一一再要约,反复协商,直至最终达成一致的协议。劳动合同书应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签字(盖章),并注明签订日期。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劳动合同的签订其实可以直接的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若是因为一些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也可以通过其他一些证明来进行佐证,就包括考勤记录、工资条、工牌等等。当然,按照法律规定,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就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
More>>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会根据相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会根据相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来判断谁是肇事方并且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在交警到达现场之前,当事人有义务保持事故现场的原貌等待......
·离婚时有债务纠纷怎么解决?
离婚时有债务纠纷怎么解决?(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
·有那些情况不能监外执行
那些情况不能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公......
·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内容是怎么样的?融资,就是融合资金,融资在现实生活中您应该都有听说过的,对于企业的融资,一般都通过两种方式进行,首先一般......
·侵权责任法喝酒会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侵权责任法喝酒会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一、侵权责任法喝酒会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强迫性劝酒:作为酒友,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死刑减刑的说法是合理的吗?
一、死刑减刑的说法是合理的吗?死刑减刑的说法是不合理的。死缓两年期满后的处理不应属于减刑范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下称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一、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
·质押率高好还是低好
质押率高好还是低好一、质押率高好还是低好在申请质押贷款者来看当然是希望质押率越高越好,这样自己就能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度;在银行或贷款公司方面,出......
·诉讼离婚注意的问题包括哪些
诉讼离婚注意的问题包括哪些一、诉讼离婚注意的问题包括哪些(一)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实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和约定的工资报酬来进行计算的,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