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要使购销合同盖章后生效需要什么章?

要使购销合同盖章后生效需要什么章? 要使购销合同盖章后生效需要什么章
  要使购销合同生效可以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但是从风险控制上来说,一般不建议加盖公司的销售合同章,除非该销售合同章已经备案过了。一般来说,公司的签章应当用公司经备案的公章效力更高。当然这并不是表示用销售合同章的合同就必然无效,这还要具体问题具体来看。但是财务部的财务章、采购部的圆章属于部门专用章,因为购销是公司经济行为,而不是该部门的经济行为,部门专用章是不能够使购销合同生效的。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 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
  公司合同专用章是专用的,只能盖在合同上,盖在合同以外的公文上无效。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署的效力方面没有差异,总的来讲,公章功能涵盖了合同专用章的功能,合同专用章的功能是公章功能的一部分。之所以在公章之外,另行刻制合同专用章,原因在于为了实现两者分别管理和使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章和合同专用章是必须备案的印章,使用备过案的印章才能维护公司单位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要使购销合同盖章后生效需要什么章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要使购销合同生效可以加盖备案过的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一般来说,公司的签章应当用公司经备案的公章效力更高,但是在合同签署方面二者的效力是一样的。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的专业人员为您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辞职形式包括哪些 被非法解雇怎么做才好
      在我们的周围,您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同事由于对工资不满意、在单位人缘处不好等原因而选择辞职。虽然法律允许劳动者辞职,但此时也有一定的形式要求。......


·复制外国影片出售侵犯著作权吗
      复制外国影片出售侵犯著作权吗一、复制外国影片出售侵犯著作权吗复制外国影片出售,如果没有得到授权许可,那么肯定是侵犯著作权的。我国《刑法......


·股权投资企业服务的模式是什么样的?
      股权投资企业服务的模式是什么样的?一、股权投资企业服务的模式一)股权投资企业是指那些通过募集资金购买非上市企业股份的公司。二)股权投资企业......


·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总有一些地区一些人不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非法的采矿,导致矿产资源受损,为此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来保护矿产资源,对于......


·一、驾驶员醉驾同桌同乘客者受罚吗?
      一、驾驶员醉驾同桌同乘客者受罚吗?醉驾同桌同乘客者一般是不受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


·民法总则关于死亡宣告有顺序规定吗?
      民法总则关于死亡宣告有顺序规定吗?民法当中关于人的死亡宣告的规定也是规定的十分详尽的,根据失踪原因或者是死亡原因为不同,死亡宣告的时间也是......


·孕妇交通肇事致人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孕妇交通肇事致人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


·离婚财产共同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离婚财产共同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民法总则监护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民法总则监护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我们的父母是我们的法定监护人,他们养育我们,还扮演者监护人的身份,监护人行驶这监护权,对于一些未成年人以及......


·借款抵押合同是什么?
      借款抵押合同是什么?一、借款抵押合同是什么住房抵押贷款是银行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产、有价证券及其他凭证,通过一定的契约合同,合......


·钢结构圆管柱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怎样的
      钢结构圆管柱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怎样的钢结构圆管柱工程量计算规则具体如下:一、金属结构构件制作按设计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的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