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权质押贷款期限为多久?股权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期限为多久?股权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个人质押贷款是借款人以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等权利凭证作质押,从银行获得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人民币贷款业务。
   一、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二、贷款金额
  用储蓄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每笔贷款额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8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现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
  用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起点为5000元,每笔贷款额不超过质押国债面额的90%。
   三、股权质押贷款期限
  个人质押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且不得超过质押品的到期日;
  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存单或凭证式国债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四、申请人条件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质押贷款。
  1 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物担保;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在山东润丰农村合作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4)银行认可的质押物,以第三人所有质物作质押的,还需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
  质押物范围包括:借款人或第三人的由本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本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债、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与我行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邮政储蓄机构签发的邮政储蓄存单;本行代理销售的个人柜台交易记账式国债;与我行签有质押止付协议的保险公司签发的符合一定规定的个人人寿保险单等。
  (5)在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6)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3、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对于质押贷款申请人的条件以及贷款金额,股权质押贷款期限和流程等等都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在文中已经为您一一的说明了,也就是说,如果用抵押股权抵押贷款的话,期限最长是不能超过一年的,而且抵押品的到期日也是不能超过的,这就表示我们的还款期限其实是很短的,如果非必要的情况下,最好不要去进行股权质押贷款。想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效力待定合同有什么类型
      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父亲没有去世立遗嘱的房子怎么过户?
      父亲没有去世立遗嘱的房子怎么过户?一、父亲没有去世立遗嘱的房子怎么过户?父亲没有去世立遗嘱的房子,应当在父亲去世后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来......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几年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严重威胁市场管理制度和广大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广大民众所深恶痛绝,所以必须运用刑法严厉打击。按照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


·一、交通事故人身评残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身评残诉讼流程是什么?1、起诉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


·工程质量检测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检测程序是什么?我们都知道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都是我们不愿意见到的。要避免工程质量事故,有关部门必须要做好检测和验收......


·检察院两次退侦之后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两次退侦之后怎么处理?检察院两次退侦之后,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


·遗嘱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遗嘱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一份形式和内容都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的遗嘱,在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开始。法律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定。......


·诉讼离婚什么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同属于法定的离婚方式,然而现实中却是更多的夫妻会选择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主要是这种方式下程序比较简单,也可以较快的拿到离婚证......


·湖北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湖北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湖北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湖北省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进行。第四十八条征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酒后驾车行为分为两种类型,即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者的性质不一样、后果不一样、处罚轻重不一样,醉酒驾驶的性质更加恶劣、造成......


·强迫卖淫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强迫卖淫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