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电信诈骗可以判多少年?

电信诈骗可以判多少年?电信诈骗初犯一般会处以十六个月的有期徒刑,主要看实际的犯罪情形。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综上所述,对于电信诈骗的判刑会根据实际涉及到的诈骗金额来进行量刑,一般对于金额不是很大的都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但是如果其中还存在其他比较严重的犯罪情节,还是会适当的追加相应的处罚的,对于诈骗的行为还会判处一定的罚金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二婚没有结婚证财产怎么分配?
      一、二婚没有结婚证财产怎么分配?1、按同居关系处理,可主张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购房合同内容和签字的人是谁,出资状况如何,产权证上名字是哪一方......


·婚姻财产分割如何分割的?
      婚姻财产分割如何分割的?一、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


·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数额是多少?
      现在每个人基本人手一张信用卡,信用卡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当我们在外使用信用卡的时候,信用卡的安全性能如何是我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如果信用卡......


·判决书的罚金不交刑满会释放吗
      我们发现大多数的罪犯在被判主刑的同时往往也会被附加适用罚金,也就是说罪犯在服刑的同时,也是需要按照判决的数额交纳罚金的。那要是判决书的罚金不......


·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子女
      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子女一、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子女继父或继母是指子女对母亲的后夫或父亲的后妻的称呼;继子女是对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


·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是什么
      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是什么一、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内容(一)债权概述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


·合同诈骗罪如何无罪辩护
      合同诈骗罪如何无罪辩护?1、主观方面的无罪判例裁判要旨及辩点(一)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民事欺诈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二)合同诈骗罪的......


·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重要吗?
      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买房的时候都会选择二手房。这时就需要注意,二手房还有一个土地使用证。有很多人买二手房的时候都会忽略土地......


·水利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水利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的水利工程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国民用水用电以及防洪工程等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这前提必须是水利工程修建完成以后,......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处罚是怎样的?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处罚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


·土地经营承包合同
      发包方:×××市×××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订立本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