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国家赔偿诉讼时效超期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国家赔偿诉讼时效超期的法律效果是什么?法律效果是人民法院不一定会支持受害人的诉讼请求。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从侵权事实被确认之日其计算。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二、国家赔偿主要方式有哪些?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国家赔偿和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一致,都存在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两年,与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致,在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存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并且只能出现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的最后六个月内,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主要是不可抗力事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备案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备案范本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备案范本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


·恶意抢注别人未注册的商标是否违法
      恶意抢注别人未注册的商标是否违法商标使用者发现其所用的未注册商标遭到他人抢注,如果尚在异议期内,商标使用者可在异议期内公告发布三个月之内向商......


·如何面对劳动仲裁?
      一、先调后仲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


·未婚同居赠与财产能否要回
      不管是结婚之前还是结婚之后,男女相互之间赠送财物的情况是比较多的。但相比之下,未婚同居赠与财产产生纠纷的也是比较多的了。那么此时男女未婚同......


·融资前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要求
      融资前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要求融资前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法》规定,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


·起诉没有结婚证怎么办?
      起诉没有结婚证怎么办?1、没有结婚证,可以到民政婚姻登记处打印婚姻登记记录,以此证明婚姻关系,然后再起诉离婚。2、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则双方不......


·我们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肯定是要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
      我们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肯定是要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的,但是很多人只知道要赔偿哪些损失却不知道这些损失该如何计算,下......


·保险公司关于车祸误工费怎么算的?
      保险公司关于车祸误工费怎么算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


·一、夫妻约定共同财产制的书面协议是否有效?
      一、夫妻约定共同财产制的书面协议是否有效?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者的适用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也就是说,对于夫妻财产关系......


·有土地使用证建房算是违建吗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其一、有土地使用证,但是没有要到当地的建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的,则该房屋是属于违建房;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不属于违建房......


·企业如何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如何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一、完善管理制度的制订要科学务实。制度的制订必须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实际情况,体现依法管理理念。贪大求全,好高骛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