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剐蹭肇事逃逸时间限定是否有规定

剐蹭肇事逃逸时间限定是否有规定?剐蹭肇事逃逸时间限定是没有规定的,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主要包括八种情形: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二、如何对交通肇事罪量刑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对肇事逃逸的认定要考虑的因素是非常多的,有可能驾驶员当时也陪着被撞的车辆到修车厂去维修机动车了,但是在机动车维修期间趁别人不注意就逃跑了,这个过程当中到底用了多少时间这是无法预定的。因此,认定肇事逃逸就不要考虑时间上的限定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失业人员必须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人员必须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所办理,需要提供以下材......


·非婚生子女能要抚养费吗?
      非婚生子女能要抚养费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


·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是多长
      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是多长民事诉讼中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而在刑事诉讼中,也有类似的限制,即追诉时效。对于一起刑事案件,若超过了规定的追诉时效......


·涉嫌洗钱犯罪类型情况都有哪些形式?
      一、涉嫌洗钱犯罪类型情况都有哪些形式洗钱罪法定行为方式只能由作为方式构成,共5种行为方式:1、提供资金账户:包括行为人将自己的合法账户提供......


·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


·住宅初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住宅初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现在很多商品房都是精装修的,开发商在主体结构完成后,会将初装工程承包给专业施工单位。在装饰工程竣工后,开发......


·取保候审期间受监控吗
      取保候审期间电话是否被监听,这取决于办案机关是否需要,不能一概而论。《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拆迁自建房房产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拆迁自建房房产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拆迁自建房房产证的办理需要先向村委提出建房申请,然后得到同意之后领取产权证,需要到悉案规划建设局去审批......


·遗产规划的目的
      遗产规划:就是运用各种专业方法,充分运作经营、保护或转移一个人的财产,根据权利人的意志,使遗产发挥最大效用。遗产规划不是写一份遗嘱那么简单,......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怎么分配(一)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故意损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活中我们常见故意毁坏财物的情形。有的人因为泄愤,有的人是因为对他人怀恨在心而肆意毁坏他人财物。如果毁坏的财物的价值比较小在,则不构成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