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涉嫌诈骗积极退赃可以从轻量刑吗?

涉嫌诈骗积极退赃可以从轻量刑吗?涉嫌诈骗罪,应当按照诈骗数额及犯罪情节定罪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诈骗罪在情节上怎么认定?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2、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综上所述,嫌疑人因为诈骗被逮捕的,如果能够积极退赃,并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法院审理的时候,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根据刑诉法规定,有这样从宽情节的,量刑可以按照原来标准降低百分之三十。也就是法定刑期十年的,可以减刑到七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了还能推翻吗?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了还能推翻吗?经过公证的遗嘱能推翻,公证遗嘱,是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


·民事判决书(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71    (××××)×民再字第××号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


·建筑工人在工地因病猝死死亡赔偿有什么
      建筑工人在工地因病猝死死亡赔偿有什么?这种情况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况,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之后以工亡待遇进行处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有监控的小区能认定有人入户偷吗
      能的,进入小区的监控视频和盗窃现场留下的指纹,只要是用于定案的主要证据,但不能仅凭这两个证据来给一个人定罪。因为证据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


·刑法修正案八受贿罪的处罚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公务人员是为广大群众服务的。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有贪污受贿等行为的将会受到严厉的惩处,我国......


·仲裁裁决第三人权利救济问题是怎么处理的?
      仲裁裁决第三人权利救济问题是怎么处理的?可以直接起诉处理,第三人对仲裁裁决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仲裁裁决作出之日起......


·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一、继续履行1、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合同责任形式。......


·买卖二手房注意事项有哪些,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二手房交易的增多,二手房交易中出现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因此在二手房交易时就需要提起注意,以避免在交易后出现纠纷,那么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怎样理赔 理赔的流程是什么
      由于机动车一般都是购买了相应车险的,因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只要在保险的范围之内,那么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做出具体的理赔。但是这个交通事故怎......


·女人离婚争取抚养权可以吗?
      女人离婚争取抚养权可以吗?抚养权是可以争取的;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


·劳动法30劳动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为何处?
      当员工与企业因为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解决纠纷的途径很多,但是每一种纠纷解决途径都要求先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哪里,因为确定完劳动合同履行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