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国家赔偿中归责原则包括什么

一、国家赔偿中归责原则包括什么《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来,《国家赔偿法》采取的是违法责任原则。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归责法律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以行为违法为归责标准,而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因为国家活动是运用强制权力的活动,强制他人意味着影响其权益,合法影响权益是每一个公民享受公共利益要承受的负担,只有当这种影响违法之时,才构成对他人权益的损害,对此国家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国家赔偿的违法归责原则中的“违法”应作广义的理解:不仅指违反实定法,还包括违反法的基本原则;不仅指违反法律上对国家机关的要求,还包括违反法律对公民合法权益的确定。二、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二)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四)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五)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七)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有些时候,虽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确实是对他人的权益造成了侵害,但此时不见得就一定需要作出国家赔偿。因为要求,必须要是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因为违法从而造成了侵害事实。否则的话,大多数只能按照一般的民事侵权来进行处理,要求侵权人个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办理社保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办理社保吗?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注意,必须获得经济补偿,还有失业金补贴。办理手续手续后,要拿到离职证明......


·变更合同内容重新签订新合同有必要吗?
      变更合同内容重新签订新合同有必要吗?变更合同内容重新签订新合同有必要吗?无论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内容变更,还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合作协议......


·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在哪里
      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在哪里一、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在哪里?1、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


·街拍的照片可以随意使用吗?
      街拍的照片或视频很可能会成为摄影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如果街拍的照片或视频构成摄影作品,摄影师对其享有著作权。但这并不意味着摄影师可以......


·主犯和从犯如何区分?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


·公证处代写遗嘱书需要多少钱?
      公证处代写遗嘱书需要多少钱?一、公证处代写遗嘱书需要多少钱?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200元-5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


·软件著作权的基本概念是怎么样的?
      软件著作权的基本概念是怎么样的?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


·购房名额违约金是多少?
      购房名额违约金是多少?违约金是可约定,也是可以不约定的。即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如果一方违约并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也要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


·民事纠纷去法院起诉多少钱
      民事纠纷去法院起诉多少钱民事纠纷去法院起诉多少钱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


·民事中止审理审限可以延长吗
      民事中止审理审限可以延长吗?民事中止审理审限是不可以延长的,因为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是不计入审限的。《新民诉法》......


·书面工程催款函的作用是什么?
      书面工程催款函的作用是什么?工程催款函工程催款函是一种催交款项的文书,是交款单位或个人在超过规定期限,未按时交付款项时使用的通知书。以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