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建筑施工发生工伤怎么进行认定?

一、建筑施工发生工伤怎么进行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二、工伤认定的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建筑施工过程当中的工伤事故率,通过国家法律制度的约束已经越来越低了,但是还是有个别工作人员,或者有些企业提供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大多都可以被评定为工伤的,但是工伤认定的这个过程肯定是省不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赔偿伤与交通无关的病治疗费是否赔偿?
      一、交通赔偿伤与交通无关的病治疗费是否赔偿?交通赔偿伤与交通无关的病治疗费不赔偿,1、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补偿标准是多少?劳动合同期满公司解雇员工也应给予补偿。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用人单位应按劳动......


·酒后驾驶交强险赔吗
      酒后驾驶交强险赔吗酒后驾驶机动车主要是指驾驶者在饮酒后一段时间内驾驶机动车上路,但往往酒后驾驶是没有达到醉驾标准的,因此不能给予刑事处罚。但......


·如何避免当事人作陈述虚假
      如何避免当事人作陈述虚假当事人的陈述在诉讼中是比较重要的,但有的时候可能当事人会出于某些原因而选择进行虚假陈述,这对案件的审判是很不利的。那......


·工程违约金问题的批复中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工程违约金问题的批复中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


·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依据是什么?
      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


·外资企业法主体是什么?
      随着贸易全球化以及各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外国资本选择投入中国,在中国建立企业进行贸易。我国外资企业不断在扩大,为了更好地管理,颁布了外资企......


·一、交通事故会不会找家人赔偿?
      一、交通事故会不会找家人赔偿?交通事故一般不会找家人赔偿,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如果没有钱赔偿的,是不会影响到家属的,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限定额度......


·对于两个人在结婚之前已经购买的房产
      对于两个人在结婚之前已经购买的房产,在两个人准备离婚的时候,对于这部分房产要怎么分割,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下面分为以下的这四种情形。(1)第一种......


·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性一、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作用与必要性(一)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作用建筑企业具有施工生产的流动......


·构成侵占罪要符合哪些要件
      侵权罪与职务侵占罪不同,它不属于公司员工职务犯罪,一般是指对他人的遗忘物、埋葬物进行非法的占有,当然也是要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之后,才能构成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