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主动辞职是劳动合同法的第多少条?

一、主动辞职是劳动合同法的第多少条?
  
  主动辞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五类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到期,单位要补偿员工。除非是单位以不低于原待遇水平续约员工,但员工不愿续约的;
  
  (2)单位未合法提供劳动条件、支付报酬等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3)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同意的,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4)员工患病不能工作,或经培训和调岗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
  
  (5)单位破产、破产重组、吊销执照等,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了,关于主动正常辞职的,您需仔细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想要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者,请仔细看第三十八条。
  
  在当代社会劳动者进行一个就职或者是辞职,都是他自主选择的一个意愿,任何人都不能够干涉到这种自由的选择,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如果工作的不是特别的顺心的话,就可以选择辞职,但是前提也不能够损害用人单位的一些合法的利益,比如说要提前通知,让他们安排人员来进行一个交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集资诈骗起诉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将归集体所有的公款通过欺瞒等手段据为私人所有这一行为我们称之为集资诈骗,这一行为违反金融流通规则,对社会有着巨大的不良影响,因而会被追究相关......


·适用监外执行条件都有哪些
      适用监外执行条件都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


·一、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是否吊销?
      一、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是否吊销?交通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不会吊销驾驶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关于合同提存有哪些条件?
      关于合同提存有哪些条件?关于合同提存有哪些条件1、提存主体合格。提存涉及三方当事人,即提存人、提存机关和提存受领人。其中,提存人是债务人或......


·无需见证人在场的遗嘱方式是什么?
      无需见证人在场的遗嘱方式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遗嘱形式有五种,其中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遗嘱可以采用如......


·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最长是多久?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最长是多久?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


·2023年农村征地新政策有哪些变化?
      农村征地新政策有哪些变化??农村征地新政策有哪些变化?变化一:补偿方式增加,从3分到5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如果离婚男方抚养费怎么办应怎么给?
      如果离婚男方抚养费怎么办应怎么给?离婚后男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裁定。......


·高铁征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高铁征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铁路......


·如何对名誉权侵权进行认定?
      如何对名誉权侵权进行认定?在追究疑似名誉权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之前,我们需要先对名誉权侵权的相关行为做出认定,只有确认属于法律上规定的名誉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