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离婚纠纷案件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纠纷案件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2号)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二、具体情况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不适用)。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适用)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非常重要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诉讼来进行判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申请著作权到哪里办理2023
      申请著作权到哪里办理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


·起诉时只有借条法院会受理吗?
      起诉时只有借条法院会受理吗?一、起诉时只有借条法院会受理吗?起诉时只有借条法院不一定会受理,只有是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一定会立案受理。《民......


·法院对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既遂如何裁判?
      法院对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既遂如何裁判?法院对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既遂的裁判,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九条【非法制造、出售......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现代社会,国与国之间的交流越来越频繁,这不仅仅表现在国家之间的访问上,还表现在国人与外国人的交流,同时涉外诉讼案件也......


·新婚姻法房产最新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人们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房产分割往往容易引发纠纷,对房产的认定就显得非常关键。那么,婚......


·如何证明高空坠物的责任不是自己?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高层建筑基本上是每一个地区都会有的。所以说高空坠物的现象是非常的多。对于高空坠物我们国家规定的是如果找不到肇事者就会有连......


·借钱时借条期限规定是什么?
      借钱时借条期限规定是什么?借钱时借条期限在我们法律当中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


·租赁土地使用权的限制包括哪些?
      租赁土地使用权的限制包括哪些?土地是国家的财产,国家永久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却可以将土地的使用权以招标、转让、审批等形式转移出去,这些土地使用......


·开发商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为了保障人们的权利,国家对于征地补偿的情况,会根据土地的经济发展以及土地的类型等给予一定的补偿,这就涉及到本文的知识要点开发商征地补偿标准是......


·私募基金公司管理费是如何收取的?
      私募基金公司管理费是如何收取的?私募基金公司管理费及手续费一、私募基金认购费1%的私募基金认购费。按照信托合同规定,投资者认购产品时,需......


·一、离婚前小三怀孕重婚罪吗?
      一、离婚前小三怀孕重婚罪吗?第三者怀孕也不一定就构成了重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